新京报(bao)讯 据北京市政府消息,根据《中(zhong)华人民共和(he)国行政处(chu)罚法》《中(zhong)华人民共和(he)国行政强制法》及《北京市街道办事处(chu)条(tiao)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党中(zhong)央全面建立(li)乡(xiang)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xiang)清单统一部署,切实为基层减负(fu),市政府决定,收回(hui)一批下放到乡(xiang)镇(街道)的行政执法职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25年4月1日起,将城市道路管理、城市照明管理、河(he)湖保护管理、建筑(zhu)(生活)垃圾管理等方(fang)面的12项(xiang)行政处(chu)罚和(he)与之相关的行政检(jian)查(cha)职权收回(hui)到区城管执法局行使;将控制吸烟方(fang)面的6项(xiang)行政处(chu)罚和(he)与之相关的行政检(jian)查(cha)职权收回(hui)到区卫生健(jian)康委行使;将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噪声干(gan)扰、服装干(gan)洗和(he)机动车维修(xiu)等项(xiang)目产生异味(wei)和(he)废气等2项(xiang)行政处(chu)罚和(he)与之相关的行政检(jian)查(cha)职权收回(hui)到区生态环境局行使。
二(er)、市政府有(you)关部门要(yao)高度重视,引导各区落实收回(hui)行政执法职权工作(zuo),进一步(bu)细化配套(tao)措施。各区要(yao)统一思想,组织(zhi)区政府有(you)关部门与乡(xiang)镇(街道)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构改革期间行政执法工作(zuo)衔接规则〉的通知》(京政办字〔2018〕42号),做好收回(hui)行政执法职权的工作(zuo)衔接。
因(yin)法律法规规章变更,需要(yao)对收回(hui)行政执法职权清单内的事项(xiang)进行名称变更、事项(xiang)合并、权限划分调整的,按照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市政府不再(zai)另(ling)行作(zuo)出决定。
编辑 李忆(yi)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