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金冥羽
3月16日,深圳(chou)市住房公积金管(guan)理委员会发(fa)布两项文件,对深圳(chou)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进行了(le)调整优化,自3月24日起开(kai)始(shi)实(shi)施。
当日发(fa)布的《关于〈深圳(chou)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guan)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对深圳(chou)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作出调整。
图片来源(yuan):深圳(chou)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一是调整最高(基础)额度:
个(ge)人申(shen)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shen)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二是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
购买深圳(chou)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该政策适用于有(you)两个(ge)及(ji)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cheng)年和成(cheng)年子女均计算(suan)在内(nei)。全国范围(wei)内(nei)有(you)公积金贷款记(ji)录的成(cheng)年子女不计入(ru)。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
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个(ge)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按照往年数(shu)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shen)请职工。
三是优化动(dong)态调整机制
依据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ge)贷率,分区间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
与此同时,深圳(chou)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区分首套和第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适用首套房政策。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异地缴存职工,无(wu)论是否具有(you)深圳(chou)户籍,只要满足深圳(chou)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都可以在深申(shen)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yuan)本账户余(yu)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
图片来源(yuan):深圳(chou)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此外,深圳(chou)市住房公积金管(guan)理委员会发(fa)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you)关事(shi)项的通知》,提高了(le)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销户时可享受的额外利息补贴比例:累计缴存年限在1(含)至5年,补贴比例从5%提高至10%;累计缴存年限在5(含)至10年,补贴比例从8%提高至15%;累计缴存年限在10年及(ji)以上,补贴比例从12%提高至20%。
图片来源(yuan):深圳(chou)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