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de)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cheng)“企业”)之间接控股股东南侨投资控股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cheng)“南侨投控”)为台湾地区上市企业,南侨投控需按照台湾证券交易所相关规(gui)定,披露每月归属于母企业股东的(de)净利润数据。为使A股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de)经营情况,本企业亦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de)信息披露媒体《中(zhong)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本企业归属于母企业股东的(de)净利润。
本简报为初步核算数据,未(wei)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最终数据以企业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zhu)意投资风险。
企业2025年(nian)2月归属于母企业股东的(de)净利润为人民币449.00万元,同比减(jian)少75.63%。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企业
董事会
2025年(nian)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