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前的一场追尾事故(gu)中受伤后,出(chu)租车乘客张兵(化名(ming))遇到了索赔难题。多次沟通无果,他决定诉诸法院。
2024年4月,张兵在聚餐结束后通过网约车平台打了一辆出(chu)租车,上车后便在后座小憩,并未系安全带。行驶(shi)过程中,出(chu)租车司机追尾前方车辆,张兵受伤。
交通部门出(chu)具的交通事故(gu)认定书显示(shi),出(chu)租车司机全责,对方大车司机及张兵无责。然而,最终却由无责方的保险企业赔付张兵10141元(yuan)。
张兵认为这个赔偿不够自己的损失,因此主(zhu)张此事中的全责方理应继续进行赔偿,但双方就赔偿问题产(chan)生分歧,张兵就此将出(chu)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各方对簿公堂。新京报记者(zhe)了解到,该案将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开庭(ting)。
事故(gu):出(chu)租车追尾前车,致乘客受伤
据出(chu)租车乘客张兵回忆(yi),他上车后没多久就发生追尾,“当时听到‘砰’一声,我身体向前扑去,扑在了副驾的靠背上。感觉自己的右(you)臂是麻的,右(you)腿也使不上劲。”
事故(gu)发生后,在交警的护送下,张兵乘坐救护车前往医院就诊(zhen)。医院检查结果显示(shi),其“头(tou)部浅表损伤,小腿挫伤,颈部浅表损伤”。医生表示(shi),张兵身体并无大碍,回家休息观察即可,张兵当晚出(chu)院。
几日后,张兵感到左膝疼(teng)痛,再次前往医院进行检查,结果显示(shi)“左膝关节损伤”“右(you)前臂尺(chi)神经损伤”“右(you)踝关节损伤”,医生建(jian)议进行康复治疗。
争议:赔偿金额产(chan)生分歧,双方对簿公堂
2024年8月中旬,因事故(gu)责任明确,张兵治疗完成后直接联系作为全责方的出(chu)租车司机,要(yao)求(qiu)办理赔偿事宜。司机表示(shi)会按企业流程办理,但直至10月,赔付仍无进展。随后,张兵联系到该司机所(suo)在车队负责人王队长,对方告(gao)诉他可以联系无责方的保险企业,进行交强险赔付。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gu)责任强制保险”,“无责赔付”是指在没有(you)事故(gu)责任的情况下,保险企业仍需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以保障受害人的基本权益。
在保险企业的调解下,各方达成共识,由无责方大车的保险企业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1800元(yuan)、误工费5796元(yuan)、康复护理费2070元(yuan)等共计10141元(yuan)。
协议书。 受访者(zhe)供(gong)图(tu)
张兵向新京报记者(zhe)提供(gong)的医疗票据显示(shi),从事发当晚到后期的康复治疗,医疗费一共花8300元(yuan)左右(you)。无责方既已完成赔偿,张兵要(yao)求(qiu)出(chu)租车企业完成全责方赔付,包括剩下的医疗费6500元(yuan),误工费、营养费等预(yu)估每(mei)月4000元(yuan),总共的损失大概(gai)是20000元(yuan)。”张兵说。“而且从头(tou)到尾,出(chu)租企业也没人出(chu)来慰(wei)问,让人很窝火。”
新京报记者(zhe)询问王队长是否(fou)看望过张兵,他表示(shi)确实没有(you),但双方一直就赔偿金额等问题进行线上协商。“除了医疗费,我认为张先生所(suo)提出(chu)的赔偿数额有(you)不合(he)理的部分。他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出(chu)他的诉求(qiu),企业也会支撑法院的判决。”王队长称。
沟通无果后,张兵将北京新月联合(he)汽车有(you)限企业、网约车平台等起诉至法院。
质疑:出(chu)租车只(zhi)上交强险,是否(fou)合(he)理?
与王队长交涉的过程中,张兵了解到涉事车辆并未购买除了交强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王队长也多次以此为理由,称企业财务紧张,无法及时完成对张兵的赔付。
新京报记者(zhe)就此事分别(bie)致电涉事出(chu)租车司机和王队长,二者(zhe)均表示(shi)涉事车辆确实只(zhi)购买了交强险。问及原因,王队长并未做出(chu)回应,涉事司机告(gao)诉记者(zhe),“这样做可以压缩出(chu)租车的运(yun)营成本,如(ru)果发生事故(gu),由企业直接进行赔偿。”
张兵的代(dai)理律师北京高(gao)勤律师事务所(suo)律师王立新表示(sh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yun)输条例(2023修订)》第三(san)十五条,客运(yun)经营者(zhe)、危险货物(wu)运(yun)输经营者(zhe)应当分别(bie)为旅客或(huo)者(zhe)危险货物(wu)投保承运(yun)人责任险。同时,根据《道路旅客运(yun)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十二条,客运(yun)企业应当按照有(you)关法律法规要(yao)求(qiu),投保承运(yun)人责任险、工伤保险等安全生产(chan)责任保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gu)责任强制保险。
“承运(yun)人责任险是营运(yun)车辆必须购买的保险。”从业5年的保险代(dai)理人徐珺告(gao)诉新京报记者(zhe),“承运(yun)人责任险”承保运(yun)输经营者(zhe)在承运(yun)旅客或(huo)危险货物(wu)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gu),导致旅客遭受人身伤亡、直接财产(chan)损失或(huo)危险货物(wu)遭受损失所(suo)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徐珺表示(shi),承运(yun)人责任险属于法规强制要(yao)求(qiu),保障范围涵盖车内乘客。在此事中,徐珺认为无责方的大货车先行赔付,符合(he)交强险“无责赔付”规则,但并不影响全责方应承担的进一步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zhe)了解到,该案将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ting)。
新京报记者(zhe) 秦冰 编(bian)辑 杨(yang)海(hai)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