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大力提升营商环境,对经营主体“无事不扰(rao)、有事必到”渐成趋势,这(zhe)是对政府和市场关系认识不断深化(hua)的一种(zhong)体现。政府这(zhe)只“看得见的手”,既不能越位扰(rao)企,又不能失位不管不问,而要尽可能纾企业之困、固市场之本、培创新之元(yuan),为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护航。
不久(jiu)前召开的中央(yang)经济工作会议,把“必须统筹好(hao)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列入新时代做好(hao)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这(zhe)是顺应(ying)我国经济由(you)高(gao)速增长阶段转向高(gao)质量发展(zhan)阶段新要求,推动形成既“放得活(huo)”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实现最优资源(yuan)配置效果的科学方法(fa)论。
科学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统筹用好(hao)“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是我国改革进程中的一个关键命题,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历史地看,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这(zhe)一话题,最初的思考(kao)和讨论起(qi)源(yuan)于市场失灵。一次次经济波动,反复证明(ming)市场不是万能的,从而产生了对政府干预的需求。而如何在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之间寻(xun)找(zhao)平衡点,市场经济国家都(dou)经历了周期性的“钟摆”。总结其(qi)中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到,理想目标应(ying)当是既能充(chong)分发掘经济潜能、释(shi)放内(nei)在活(huo)力,又能有效弥补市场失灵、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从而实现资源(yuan)配置效率(lu)、国家经济利益(yi)、国民(min)福(fu)祉(zhi)的最大化(hua)。
我国在逐步完(wan)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根据实践拓展(zhan)和认识深化(hua),不断探(tan)索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科学定位,努力破解(jie)这(zhe)道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新时代以来,从党(dang)的十八(ba)大报告提出“更加敬重市场规律,更好(hao)发挥政府作用”,到党(dang)的十八(ba)届三中全会将市场在资源(yuan)配置中的“基(ji)础(chu)性作用”调整为“决定性作用”,同时强调更好(hao)发挥政府作用,再到此次中央(yang)经济工作会议将“必须统筹好(hao)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提升到规律性认识的层面(mian),把“放得活(huo)”“管得住”明(ming)确为经济秩序的标准,表明(ming)大家党(dang)对这(zhe)一重大问题的认识,一直不断深化(hua)。实践表明(ming),政府和市场在推动经济发展(zhan)中各有自己的作用,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yuan)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hao)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市场在资源(yuan)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党(dang)的十八(ba)大以来,我国经济总量基(ji)本每1年到2年就突破一个10万亿元(yuan)的关口。10多(duo)年间,实现了从50多(duo)万亿元(yuan)到130多(duo)万亿元(yuan)的历史性跃升。综合国力得以显著增强,一个关键因(yin)素就是既发挥了市场经济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政府与市场,各具特点、各有所长,相辅相成、相得益(yi)彰(zhang)。
市场的优势关键在“有效”。一个高(gao)水(shui)平的、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可以借由(you)供求、竞争、价格等机制,激发经营主体的内(nei)生动力和创新活(huo)力,引导、调节资源(yuan)的流(liu)向和流(liu)量,提高(gao)资源(yuan)配置效率(lu)和生产效率(lu),从而推动生产力发展(zhan)。
政府的作用关键在“有为”。无论是制定科学合理和公(gong)平公(gong)正的制度规则,确保市场活(huo)动在有序的框架内(nei)进行,还是当好(hao)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及时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护市场秩序,抑或是通过宏观调控(kong)熨平经济波动,都(dou)要靠政府有效作为。
应(ying)该(gai)看到,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是随着(zhe)经济发展(zhan)阶段的变化(hua)而动态演进的,随着(zhe)社会主要矛盾、技术经济条件、外部发展(zhan)环境的变化(hua)而变化(hua)的。国务院发展(zhan)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来明(ming)指出,统筹好(hao)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而需要绵绵用力、久(jiu)久(jiu)为功(gong)。
打破“一放就乱、一收就死(si)”的循环
统筹好(hao)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旨在形成既“放得活(huo)”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这(zhe)是对“一放就乱、一收就死(si)”循环的反思结论,也是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上讲辩证法(fa)、两点论的集(ji)中体现。
对于“放乱收死(si)”现象的辨析与施(shi)策,一直是经济理论界的热(re)点话题。其(qi)争论的焦点,包括了地方政府竞争、软(ruan)预算约束、经济比例失调、产业政策失当等各个方面(mian);其(qi)争论的交集(ji),归根结底还落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比如,政府角色的“错位”“缺位”“越位”,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duo),行政审批过细、干预较多(duo),而在提供公(gong)共产品、改善营商环境、增进机会均等等领(ling)域(yu),政府的职能反而不到位。不少矛盾处理也没(mei)有纳入法(fa)治轨道,缺乏以契约精神(shen)约束经营主体和政府行为的社会环境。落实在当前经济发展(zhan)实践中,一些倾向应(ying)引起(qi)大家的警觉并加以纠偏。
一种(zhong)倾向是“看得见的手”成了“管不住的手”。比如,中央(yang)早就提出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但一些地方仍要求企业到当地发展(zhan)时必须在当地设厂,以市场换(huan)产能,以便(bian)把税收留在当地,影响公(gong)平竞争。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发展(zhan)新质生产力时,以布局(ju)新产业新赛道的名义,在税收、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上大规模让利,不计成本地招商引资,出现“大干快上”、同质化(hua)严重的现象,导致不同地区为争夺市场比狠式“内(nei)卷”。又如,一些领(ling)域(yu)和地方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fa)不公(gong)正,乱收费、乱罚款(kuan)、乱检查、乱查封的现象仍然存在。
一种(zhong)倾向是“看得见的手”成了“用错了的手”。一些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zhan)大包大揽,批土地、上项目、扩投资,甚至直接扮演经营主体的角色,出现了“政府公(gong)司化(hua)”倾向;有的直接介入市场资源(yuan)配置,通过行政手段将资源(yuan)配置到特定领(ling)域(yu),搅乱了正常市场秩序;还有的地方政府过多(duo)运用行政命令干预经营主体,而不是运用市场的办法(fa)、经济的办法(fa)引导经济发展(zhan),政府“任性”导致一些政策和措施(shi)的随意性比较大。针(zhen)对同一件事,多(duo)个部门均具有政策制定权和解(jie)释(shi)权,并且即使是对同一文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解(jie)读迥异,进而在实行中发生偏离乃(nai)至冲突。
一种(zhong)倾向是需要“看得见的手”的时候(hou)“看不见”了。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gong)共服务等领(ling)域(yu),需要政府之手干预的时候(hou),反而指望(wang)市场之手“显灵”。比如,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一些新兴产业出现的“内(nei)卷式”竞争,既有地方政府盲目上马、加剧供需失衡的原因(yin),也有对低价低质、无序竞争监管不力的原因(yin)。在社会保障衔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公(gong)共服务管理领(ling)域(yu),一些地方出现“该(gai)出手时不出手”现象,影响人民(min)群众(zhong)切身(shen)利益(yi)。此外,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导致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gao),产生了不少“管理飞地”和“三不管领(ling)域(yu)”。
政府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并存,不仅束缚了经营主体活(huo)力,阻碍了市场和价值规律充(chong)分发挥作用,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或加剧了市场失灵的问题。接受经济日报采访的专家指出,其(qi)中既有路径(jing)依赖的因(yin)素,一些地方跳不出“思维定式”,不适应(ying)新情况、新要求,抓经济仍靠过去的“三板斧”;也有本领(ling)恐慌的原因(yin),一些领(ling)导干部不知道哪些该(gai)为、哪些不该(gai)为,干脆“无所不为”,后果是既管不住,也影响了“放得活(huo)”。
解(jie)决好(hao)影响市场作用有效发挥的问题,又要解(jie)决好(hao)政府作用缺位、越位问题,关键靠改革。要聚焦构建高(gao)水(shui)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既“放得活(huo)”又“管得住”为目标,通过进一步全面(mian)深化(hua)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体系。
放要放得活(huo)、管要管得住
习大大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hua)应(ying)当而且能够实现活(huo)而不乱、活(huo)跃有序的动态平衡。”其(qi)中,政府职能转变势在必行、规范政府行为必须推进。只有坚持“看得见的手”既有所为又有所不为,不错位、不越位,才能让“有形之手”的力量用在“点儿”上,形成既“放得活(huo)”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
政府有所为,意味着(zhe)要加快建设法(fa)治经济、信用经济,通过完(wan)善立法(fa)、严格执法(fa),奖励守信、惩戒失信,让市场行为有法(fa)可依、违(wei)法(fa)必究;意味着(zhe)要完(wan)善市场规则并带头遵(zun)守规则,通过坚决惩治腐败、保障公(gong)共安全等优化(hua)市场环境,着(zhe)力矫正市场失灵,规范竞争秩序;意味着(zhe)要健(jian)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切实优化(hua)规划引导,针(zhen)对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gao)政策的前瞻性、针(zhen)对性、协同性;更意味着(zhe)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yuan)市场,使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各类(lei)经营主体公(gong)平竞争的大舞台。
政府有所不为,就是要敬重和发挥市场在资源(yuan)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既不能当“甩手掌(zhang)柜”,也不能把这(zhe)只“看得见的手”伸(shen)得过远、管得过多(duo),防止对微观主体活(huo)动的不当干预。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就越有效。新年伊(yi)始(shi),《国务院办公(gong)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公(gong)开发布,要求明(ming)确行政检查主体,加强依法(fa)行政;各地两会上,一系列具体举措相继推出,山东要求建设“鲁执法(fa)”平台,集(ji)中整治乱罚款(kuan)、乱检查、乱查封,云南(nan)强化(hua)省级“一盘(pan)棋”统筹,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这(zhe)些无不传递出明(ming)确信号:进一步管住政府的手,用法(fa)治的缰绳(sheng)牵住权力的野(ye)马,让政府行为运行在法(fa)治轨道上,为市场的自由(you)驰骋腾出广阔空间,保障经济社会有序、蓬勃发展(zhan)。
进一步看,无论是“有所为”,还是“有所不为”,目标都(dou)是形成既“放得活(huo)”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
“放得活(huo)”的“活(huo)”,是市场之活(huo),活(huo)而有序,才能高(gao)效率(lu)地配置资源(yuan);“放得活(huo)”的“放”,主体是政府,该(gai)放的要坚决放,放水(shui)才能养(yang)鱼,促进市场的“活(huo)”。与此同时,针(zhen)对“一放则乱”的可能性,也必须考(kao)虑如何“管得住”。当然,“管”和“放”都(dou)是手段,要明(ming)确“活(huo)”才是目的,避免把“管住”变成“管死(si)”。
统筹好(hao)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达成既“放得活(huo)”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是实践智慧(hui),也是治理能力。把政府行为全面(mian)纳入法(fa)治轨道,强化(hua)系统观念(nian),完(wan)善市场机制,形成政府和市场高(gao)效协同配置资源(yuan)的合力,才能促进优胜劣汰,汇聚创新要素,让各类(lei)要素的活(huo)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yuan)泉(quan)充(chong)分涌流(liu),形成人尽其(qi)才、物尽其(qi)用、地尽其(qi)力、货畅其(qi)流(liu)的发展(zhan)局(ju)面(mian)。
(调研组成员:本报记者 曹红艳 顾阳(yang) 牛瑾 欧阳(yang)优 黄鑫 熊(xiong)丽 执笔:欧阳(yang)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