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3月19日电(dian) (记者刘军(jun)国)“往年辛辛苦苦炒的茶叶被(bei)假货挤占市场,如今看到(dao)法院动(dong)真格,心里更有底气了!”春茶开采前夕,浙江省杭州市西湖(hu)区人民法院举办(ban)的“法护茶香(xiang)”公众(zhong)开放日活动(dong)中,龙坞村茶农代表在(zai)旁听完(wan)涉茶案件庭审后感慨。
3月20日,西湖(hu)龙井将迎来全面(mian)开采。为护航(hang)春茶产销,西湖(hu)区人民法院3月18日开展专项司法行(xing)动(dong),邀请20余名茶农、茶企(qi)代表及媒体记者走进西湖(hu)景区旅游法庭,现场旁听一起假冒“狮峰”注册商标(biao)案庭审。经审理查明,被(bei)告人杨某未经浙江省茶叶集(ji)团授(shou)权,擅(shan)自使用“狮峰”商标(biao)包装非西湖(hu)龙井茶产区的茶叶,非法经营额达6万余元;被(bei)告人董某明知系假冒产品仍(reng)通过网络渠道销售,非法经营额超10万元。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biao)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biao)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杨某、董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我国首批地(di)理标(biao)志保(bao)护产品,西湖(hu)龙井品牌价值连续5年位(wei)居全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榜首。近年来,杭州法院聚焦老字号品牌保(bao)护,通过大力打(da)击侵(qin)权行(xing)为,构建联动(dong)协(xie)作机制,设立(li)共(gong)享法庭,推(tui)动(dong)名茶品牌司法保(bao)护联盟扩圈增容,有力维护了茶农和消费(fei)者的合法权益。
《 人民日报 》( 2025年03月20日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