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反垄断法(fa)》施行以来第一例经营者集中审(shen)查行政诉讼案——北京托毕西药业有限企业(si)(以下简称托毕西)诉市场监管总局案,近日北京知(zhi)识产权(quan)法(fa)院依法(fa)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托毕西的诉讼请求。托毕西在法(fa)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目(mu)前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据(ju)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北京知(zhi)识产权(quan)法(fa)院判决书显示,该判决涉及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依法(fa)对(dui)先声药业有限企业(si)(以下简称先声药业)收购(gou)托毕西股权(quan)交易(yi)作出的2023年第42号(hao)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市场监管总局对(dui)交易(yi)全(quan)面审(shen)查后,认定交易(yi)对(dui)中国境内巴曲酶(mei)注射液市场可能具有排(pai)除、限制竞争效果,要求先声药业和集中后实体履行解(jie)除独家协议、剥离在研业务、下调药品(pin)价格等义务。托毕西不服被诉决定,于法(fa)定期限内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作出国市监复议〔2023〕127号(hao)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被诉决定。托毕西于2024年3月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知(zhi)识产权(quan)法(fa)院组织诉讼各方进行了证据(ju)交换和质证,认定市场监管总局作出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fa)律正确、程序合法(fa),判决驳回托毕西的诉讼请求。
据(ju)了解(jie),该案判决是2008年《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反垄断法(fa)》施行以来,我国首例经营者集中审(shen)查领(ling)域(yu)的法(fa)院生效判决,具有重要示范效应。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该判决明确了经营者集中审(shen)查的多(duo)个重要规则。首先,判决明确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审(shen)查的权(quan)限、思路和标准,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对(dui)自愿申报的经营者集中具有作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决定的职权(quan)”“禁止不是法(fa)定和首选(xuan)的救济(ji)方式”“审(shen)查的主要目(mu)的是解(jie)决因集中而产生的竞争问题”等重要执法(fa)规则。
其次,判决明确了经营者集中制度鼓励经营者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fa)实施集中的总体原则。同时,有关审(shen)查结论通过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三道程序后最终确认,表明经营主体在经营者集中审(shen)查中各项权(quan)益受到法(fa)律严(yan)格保护,具有完备的权(quan)利救济(ji)途径。
此外(wai),判决完整展(zhan)现了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集中审(shen)查过程,包括听取交易(yi)各方意(yi)见、征求政府(fu)部(bu)门及行业协会意(yi)见、深入调研上下游经营主体、聘(pin)请专业机构开(kai)展(zhan)经济(ji)学分(fen)析、召开(kai)专家咨(zi)询会等,经营主体通过判决书可全(quan)面了解(jie)审(shen)查过程,提升(sheng)对(dui)审(shen)查工作预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