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8日讯 昨日晚间,远兴能源(yuan)(000683.SZ)发布公告称,企业(si)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远兴能源(yuan)存(cun)在以下违法事实:企业(si)未按(an)规定披(pi)露涉及企业(si)的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
2009年12月10日,远兴能源(yuan)等与中国中煤能源(yuan)股份(fen)有限企业(si)(下称中煤能源(yuan))签订《乌审(shen)旗(qi)蒙大矿业有限责任(ren)企业(si)股权转让暨增资扩(kuo)股协议》,约定企业(si)向(xiang)中煤能源(yuan)转让乌审(shen)旗(qi)蒙大矿业有限责任(ren)企业(si)(下称蒙大矿业)51%股份(fen)。之后协议各(ge)方根据约定按(an)持股比例对(dui)蒙大矿业进行增资扩(kuo)股,增资扩(kuo)股后企业(si)持有蒙大矿业34%股份(fen),同时约定基(ji)准(zhun)日(2009 年6月30日)之后实际(ji)发生的,应当由蒙大矿业承担的矿权价款由原股东方承担。
2020年12月21日,乌审(shen)旗(qi)国有资产投(tou)资经营有限责任(ren)企业(si)(下称乌审(shen)旗(qi)国资企业(si))向(xiang)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min)法院起诉蒙大矿业,请(qing)求以乌审(shen)旗(qi)国资企业(si)2016年的追溯性评估(gu)报告为依据,判令蒙大矿业向(xiang)乌审(shen)旗(qi)国资企业(si)支付矿权转让价款差价21.06 亿元,诉讼标的金额占企业(si)2019年经审(shen)计净资产的17.32%。
2021年11月17日,乌审(shen)旗(qi)国资企业(si)将诉讼请(qing)求变更为请(qing)求蒙大矿业支付矿权转让价款差价22.23亿元。2021年12月30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min)法院对(dui)该(gai)案作出一(yi)审(shen)判决,判决蒙大矿业向(xiang)乌审(shen)旗(qi)国资企业(si)支付矿权转让价款差价22.23亿元,占企业(si)2020年经审(shen)计净资产的18.35%。基(ji)于《乌审(shen)旗(qi)蒙大矿业有限责任(ren)企业(si)股权转让暨增资扩(kuo)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蒙大矿业与乌审(shen)旗(qi)国资企业(si)上述诉讼事项可能对(dui)企业(si)的经营情况和股票(piao)交(jiao)易价格产生较大影(ying)响。企业(si)未按(an)规定及时披(pi)露上述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pi)露,直至2022年4月12日才首(shou)次披(pi)露。
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一(yi)、对(dui)远兴能源(yuan)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二、对(dui)时任(ren)董事长宋为兔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三、对(dui)时任(ren)总经理孙朝晖、时任(ren)副总经理及董事会(hui)秘书纪(ji)玉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远兴能源(yuan)全称为内蒙古远兴能源(yuan)股份(fen)有限企业(si),主营业务是天然(ran)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煤制尿素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