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有一个和司马南有关的资讯传播甚广。
资讯称(cheng),今天,国(guo)家税务总(zong)局(ju)北京市税务局(ju)稽查局(ju)公布(bu)司马南偷税案件处理情况。经查,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收(shou)入、虚假申报等手(shou)段(duan),少(shao)缴个人所得税、增(zeng)值(zhi)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元。此外,其实(shi)控企业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通过虚列成本费用,违规享受(shou)小(xiao)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方式,少(shao)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
国(guo)家税务总(zong)局(ju)北京市税务局(ju)稽查局(ju)依法对司马南及其实(shi)控企业追缴税费款,加(jia)收(shou)滞纳金、罚款共计926.94万元,已全(quan)部入库。
这则资讯之所以受(shou)关注在央视资讯原发报道的标(biao)题上即已体现——《网络“大V”司马南偷税被罚超900万》。坦白(bai)讲,网络“大V”的资讯确实(shi)会格外受(shou)到网民的重视,相(xiang)关资讯的点(dian)击量肯定要高出素(su)人很多。
但是,税务机关查处偷漏(lou)税的原则有且只能一个,那(na)就(jiu)是依法查处,一视同仁。不(bu)管(guan)他是网络“大V”,还是普通网民,甚至不(bu)上网的人,只要他偷漏(lou)税,就(jiu)应该(gai)查处。
司马南是怎么被查处的呢?根据资讯披(pi)露的事实(shi),前期,税务稽查部门依托税收(shou)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大V”司马南涉(she)嫌偷税,依法对其开展立(li)案检(jian)查。据此,大家也可以认定,此次查处司马南的行为并非“看人下菜”,而是“依托税收(shou)大数据分析发现”后依法查处的。
近年来(lai),税收(shou)大数据分析在查处纳税人偷漏(lou)税事项上发挥(hui)了重要作用,不(bu)管(guan)是网络“大V”还是普通网民,都不(bu)能存在侥幸心理。
网络“大V”司马南偷税被罚当然是一则资讯,但是大家更应该(gai)树立(li)一个观念(nian):偷税就(jiu)要受(shou)罚,不(bu)用在意他是不(bu)是司马南。
大V更应以身作则。
(编辑陈(chen)良飞(fei)系澎湃资讯政治资讯部总(zong)监、港澳台资讯部总(zong)监,高级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