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kao)试(shi)院介(jie)绍,上海市2025年(nian)普通(tong)高等学校招(zhao)生志(zhi)愿填报(bao)与投档录取实(shi)施办(ban)法公布,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wei)员会相关文(wen)件精神,为做好上海市2025年(nian)普通(tong)高等学校招(zhao)生工作,落实(shi)立德树(shu)人根本任务,维护招(zhao)生秩序(xu),确保招(zhao)生公平,制定本实(shi)施办(ban)法。
本市2025年(nian)普通(tong)高等学校招(zhao)生录取分为本科、专科两个阶(jie)段。
一
本科阶(jie)段
本科阶(jie)段实(shi)行“两依据一参考(kao)”的(de)招(zhao)生模式。高校将考(kao)生高考(kao)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de)基本依据,同时参考(kao)高中学生综(zong)合素质评价信(xin)息。考(kao)生高考(kao)成绩由语文(wen)、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kao)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de)3门普通(tong)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kao)试(shi)科目成绩构(gou)成。考(kao)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高考(kao)成绩,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sheng)招(zhao)生计划的(de)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zhao)生项目。高中学生综(zong)合素质评价信(xin)息的(de)具体使用办(ban)法由各(ge)校在招(zhao)生章(zhang)程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jie)段以院校专业组方(fang)式开展招(zhao)生。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根据人才(cai)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或大类。以下统一简称为“专业”)的(de)科目要求(qiu)设置,是本科志(zhi)愿填报(bao)与投档录取的(de)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mei)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de)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qiu)相同的(de)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de)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ge)专业的(de)科目要求(qiu)须相同。原则上,中外合作办(ban)学专业单设院校专业组。
(一)招(zhao)生计划编制
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fang)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高校在沪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各(ge)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de)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ge)专业。同一高校的(de)不同院校专业组编制计划因报(bao)考(kao)生源不同,原则上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zhao)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zhao)生批次按录取顺序(xu)分为:①综(zong)合评价批次;②零志(zhi)愿批次;③本科提前(qian)批次或本科艺体类批次;④地方(fang)农村专项计划批次;⑤本科普通(tong)批次。
按照(zhao)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本科招(zhao)生批次开展前(qian)完成强基计划招(zhao)生。
本科艺体类批次内分甲(jia)、乙两个批次。甲(jia)批次设置顺序(xu)段和平行段,在顺序(xu)段开展招(zhao)生的(de)一般为少数经教育部批准开展校考(kao)的(de)艺术类专业(含戏曲类专业);在平行段开展招(zhao)生的(de)为使用专业统考(kao)成绩招(zhao)生的(de)高校及(ji)专业。乙批次承担征求(qiu)志(zhi)愿功能。
(三)志(zhi)愿设置与填报(bao)方(fang)式
1.志(zhi)愿填报(bao)单位
本科志(zhi)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de)志(zhi)愿。
2.志(zhi)愿填报(bao)数量与志(zhi)愿性质
(1)综(zong)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zhi)愿。
(2)零志(zhi)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zhi)愿。
(3)本科提前(qian)批次设置4个顺序(xu)志(zhi)愿。
(4)本科艺体类设置甲(jia)、乙两个批次,各(ge)设置1个顺序(xu)段志(zhi)愿和10个平行段志(zhi)愿。
(5)地方(fang)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xu)志(zhi)愿。
(6)特殊类型招(zhao)生(高水平运动队)针对零志(zhi)愿批次设置1个志(zhi)愿,针对本科普通(tong)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zhi)愿。
(7)本科普通(tong)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zhi)愿。
考(kao)生填报(bao)志(zhi)愿时,可以填满各(ge)批次所有可填志(zhi)愿,也可以只(zhi)选择填报(bao)部分志(zhi)愿。
3.志(zhi)愿填报(bao)时间
所有本科志(zhi)愿均(jun)在统一高考(kao)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bao)。具体填报(bao)日期另行公布。
4.选考(kao)科目要求(qiu)
考(kao)生应根据本人实(shi)际情况,结合兴趣、爱(ai)好,合理选择各(ge)批次具备填报(bao)资格的(de)志(zhi)愿。填报(bao)时应仔细(xi)阅读相关高校的(de)招(zhao)生章(zhang)程规定,须对照(zhao)院校专业组的(de)科目要求(qiu)填报(bao)志(zhi)愿。
考(kao)生的(de)选考(kao)科目与拟报(bao)院校专业组的(de)科目要求(qiu)相符时,才(cai)具有填报(bao)该院校专业组志(zhi)愿的(de)资格。若拟报(bao)院校专业组提出单一科目要求(qiu),考(kao)生的(de)选考(kao)三科含有该科即具填报(bao)资格;若拟报(bao)院校专业组提出两(三)科科目要求(qiu),各(ge)科关系为“和”,考(kao)生的(de)选考(kao)三科须包含这两(三)科方(fang)具填报(bao)资格;若拟报(bao)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qiu)为“不限”,考(kao)生选考(kao)任何三科均(jun)具填报(bao)资格。院校专业组另提出单科成绩要求(qiu)的(de),符合其规定的(de)考(kao)生方(fang)可填报(bao)。
5.文(wen)化控制分数线
考(kao)生高考(kao)成绩发布时,将公布2025年(nian)本市本科各(ge)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特殊类型招(zhao)生控制分数线
(3)艺术类本科文(wen)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wen)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de)75%。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舞蹈类、戏曲类文(wen)化要求(qiu)适当降低,相关本科文(wen)化控制分数线另行公布。
(4)体育类本科文(wen)化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本科文(wen)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de)70%。
6.各(ge)批次志(zhi)愿填报(bao)要求(qiu)
填报(bao)综(zong)合评价批次志(zhi)愿的(de)考(kao)生须在初报(bao)名的(de)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kao)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zhao)生控制分数线。
填报(bao)本科提前(qian)批次志(zhi)愿的(de)考(kao)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民航、军校、消防等提出特殊要求(qiu)的(de),按其规定实行)。部分高校及(ji)专业对体检、面试(shi)、政审等还(hai)有相关报(bao)考(kao)要求(qiu),考(kao)生须比(bi)对拟报(bao)高校要求(qiu),符合资格者方(fang)可填报(bao)。在本市招(zhao)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de)高校相关专业归并为一个院校专业组,组内各(ge)专业志(zhi)愿按分数优先方(fang)式进行专业录取。
填报(bao)本科艺体类批次志(zhi)愿的(de)考(kao)生须高考(kao)成绩达到艺体类相应类别(bie)本科文(wen)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统考(kao)或校考(kao)或戏曲联考(kao)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de),按其规定实行。
本科提前(qian)批次志(zhi)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zhi)愿不得兼报(bao)。
填报(bao)地方(fang)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zhi)愿的(de)考(kao)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具有本市农村户籍。
填报(bao)特殊类型招(zhao)生志(zhi)愿的(de)考(kao)生须达到拟报(bao)高校的(de)相关要求(qiu)并在确定的(de)合格考(kao)生名单内,且公示无异议。
填报(bao)本科普通(tong)批次志(zhi)愿的(de)考(kao)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7.征求(qiu)志(zhi)愿
本科艺体类批次和本科普通(tong)批次设征求(qiu)志(zhi)愿,未完成公布计划的(de)高校均(jun)须开展征求(qiu)志(zhi)愿。其他批次不设征求(qiu)志(zhi)愿。
本科艺体类甲(jia)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一次征求(qiu)志(zhi)愿(即艺体类乙批次)。高考(kao)成绩达到本科艺体类相应类别(bie)本科文(wen)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统考(kao)合格的(de)未被录取考(kao)生具有填报(bao)资格。
本科普通(tong)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两次征求(qiu)志(zhi)愿。高考(kao)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de)未被录取考(kao)生具有填报(bao)第一次本科征求(qiu)志(zhi)愿的(de)资格;第二次征求(qiu)志(zhi)愿实(shi)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高校自主决定,高考(kao)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qiu)的(de)所有未被录取考(kao)生具有填报(bao)第二次本科征求(qiu)志(zhi)愿的(de)资格。
8.专业志(zhi)愿设置
每(mei)个院校专业组志(zhi)愿内设4个专业志(zhi)愿。考(kao)生在每(mei)个院校专业组志(zhi)愿中均(jun)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zhi)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ban)法
1.投档方(fang)式
根据各(ge)批次志(zhi)愿性质,综(zong)合评价批次、零志(zhi)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zhao)生和本科普通(tong)批次按照(zhao)平行志(zhi)愿方(fang)式投档;本科提前(qian)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xu)段和地方(fang)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zhao)顺序(xu)志(zhi)愿方(fang)式投档。
2.投档比(bi)例
综(zong)合评价批次按1:1.5比(bi)例投档。
本科提前(qian)批次原则上按1:1.2比(bi)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de)按规定比(bi)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xu)段按考(kao)生志(zhi)愿全部投档;平行段根据考(kao)生高考(kao)成绩和专业统考(kao)成绩折算后产(chan)生的(de)投档成绩按1:1比(bi)例投档。艺术类各(ge)统考(kao)类别(bie)按高考(kao)成绩和专业统考(kao)成绩各(ge)占50%折算产(chan)生投档成绩;体育类按高考(kao)成绩占30%、专业统考(kao)成绩占70%折算产(chan)生投档成绩(具体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附4)。
地方(fang)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bi)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zhao)生不设投档比(bi)例,经教育部阳(yang)光高考(kao)平台公示通(tong)过后,按考(kao)生所填报(bao)的(de)志(zhi)愿投档。
零志(zhi)愿批次和本科普通(tong)批次按1:1比(bi)例投档。
实(shi)行平行志(zhi)愿投档的(de)批次,在投档前(qian)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shi)到计划1:1比(bi)例正式投档。
3. 投档位序(xu)
根据考(kao)生高考(kao)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xu)。
4.同分处理
(1)本科普通(tong)批次同分考(kao)生的(de)排序(xu)规则为:
第1位序(xu),比(bi)较(jiao)语文(wen)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xu),比(bi)较(jiao)语文(wen)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xu),比(bi)较(jiao)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xu),比(bi)较(jiao)选考(kao)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xu),比(bi)较(jiao)选考(kao)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xu),比(bi)较(jiao)考(kao)生志(zhi)愿顺序(xu),按各(ge)自顺序(xu)分别(bie)投档。志(zhi)愿顺序(xu)相同的(de)同分同位考(kao)生同时投档。
(2)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同分考(kao)生的(de)排序(xu)规则为:
第1位序(xu),比(bi)较(jiao)专业统考(kao)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xu)比(bi)较(jiao)后仍同分的(de)考(kao)生,按本科普通(tong)批次同分排序(xu)规则处理。
(五)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bie)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ban)法由高校在招(zhao)生章(zhang)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kao)生所填专业均(jun)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kao)生填报(bao)的(de)愿否服从专业志(zhi)愿调剂情况,按照(zhao)事先公布的(de)专业调剂规则进行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zhi)能在考(kao)生被投档的(de)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zhi)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de)考(kao)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考(kao)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理由申请(qing)退档。上海市教育考(kao)试(shi)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二
专科阶(jie)段
专科阶(jie)段(以下简称“专科”)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zhao)生录取。专科录取的(de)基本依据是考(kao)生语文(wen)、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kao)科目成绩(考(kao)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总(zong)分)。高中学生综(zong)合素质评价信(xin)息的(de)具体使用办(ban)法在各(ge)校招(zhao)生章(zhang)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zhao)生批次设置
专科按录取顺序(xu)分为:①专科提前(qian)批次或专科艺体类批次;②专科普通(tong)批次。
(二)志(zhi)愿设置与填报(bao)方(fang)式
1.志(zhi)愿填报(bao)数量与志(zhi)愿性质
专科提前(qian)批次设置2个顺序(xu)志(zhi)愿;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zhi)愿;专科普通(tong)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zhi)愿。
2.志(zhi)愿填报(bao)时间
专科各(ge)批次志(zhi)愿的(de)填报(bao)时间为本科阶(jie)段录取结束后。具体填报(bao)日期另行公布。
3.志(zhi)愿填报(bao)要求(qiu)
未被本科阶(jie)段录取且符合专科志(zhi)愿填报(bao)要求(qiu)的(de)考(kao)生均(jun)可填报(bao)。
专科提前(qian)批次志(zhi)愿与专科艺体类批次志(zhi)愿不得兼报(bao)。填报(bao)专科艺体类批次志(zhi)愿的(de)考(kao)生须高考(kao)成绩达到艺体类专科文(wen)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统考(kao)或戏曲联考(kao)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de),按其规定实行。
4.征求(qiu)志(zhi)愿
专科各(ge)批次均(jun)设征求(qiu)志(zhi)愿,在专科普通(tong)批次录取完毕后统一开展。
5.专业志(zhi)愿设置
每(mei)个院校志(zhi)愿内设6个专业志(zhi)愿。考(kao)生在每(mei)个院校志(zhi)愿中均(jun)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zhi)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ban)法
1.投档方(fang)式
专科提前(qian)批次按照(zhao)顺序(xu)志(zhi)愿投档,专科艺体类批次、专科普通(tong)批次按照(zhao)平行志(zhi)愿投档。
2.投档比(bi)例
专科提前(qian)批次原则上按1:1.2比(bi)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de)按规定比(bi)例投档。
专科艺体类批次中,根据考(kao)生高考(kao)成绩和专业统考(kao)成绩折算后产(chan)生的(de)投档成绩按1:1比(bi)例投档。
专科普通(tong)批次按1:1比(bi)例投档。
实(shi)行平行志(zhi)愿投档的(de)批次,在投档前(qian)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shi)到计划1:1比(bi)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xu)
根据考(kao)生高考(kao)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xu)。
4.同分处理
(1)专科普通(tong)批次同分考(kao)生的(de)排序(xu)规则为:
第1位序(xu),比(bi)较(jiao)语文(wen)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xu),比(bi)较(jiao)语文(wen)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xu),比(bi)较(jiao)考(kao)生志(zhi)愿顺序(xu),按各(ge)自顺序(xu)分别(bie)投档,志(zhi)愿顺序(xu)相同的(de)同分同位考(kao)生同时投档。
(2)专科艺体类批次同分考(kao)生的(de)排序(xu)规则为:
第1位序(xu),比(bi)较(jiao)专业统考(kao)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xu)比(bi)较(jiao)后仍同分的(de)考(kao)生,按专科普通(tong)批次同分排序(xu)规则处理。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照(zhao)本校招(zhao)生章(zhang)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kao)生所填专业均(jun)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kao)生填报(bao)的(de)愿否服从专业志(zhi)愿调剂情况,按照(zhao)事先公布的(de)专业调剂规则进行录取。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zhi)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de)考(kao)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考(kao)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理由申请(qing)退档。上海市教育考(kao)试(shi)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shi)施办(ban)法由上海市教育考(kao)试(shi)院负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