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咸宁(ning)市中级(ji)人(ren)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liu)奕受贿一案,对(dui)被告人(ren)刘(liu)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ren)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对(dui)其受贿所得财物(wu)依法予以追(zhui)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zhui)缴。
2023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zong)局纪检监察组公布了足协第十一届执委会成员(yuan)、原秘书长刘(liu)奕涉(she)嫌严重违法,他接(jie)受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zong)局纪检监察组和(he)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2024年8月27日上午,湖北省咸宁(ning)市中级(ji)人(ren)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ting)审理了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liu)奕受贿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