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ju)、教育部、民政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通(tong)知,部署做好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推进长期照护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根据通(tong)知,凡中华人(ren)民共和国境内年(nian)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身心健康且具备长期照护职业能力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长期照护师培训。
通(tong)知明确,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ji)培训的机构,要按照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培训包、职业培训教材以(yi)及国家有关(guan)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科学设(she)定培训内容(rong),分类(lei)设(she)定相应的培训课程(cheng)体(ti)系。按照内容(rong)从易到难、技能由初级(ji)到高级(ji)的方式,分类(lei)开展五级(ji)/初级(ji)工、四级(ji)/中级(ji)工、三(san)级(ji)/高级(ji)工培训。各地可采取理论课程(cheng)及实践操作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参训学员的实践操作能力。
通(tong)知提出,各地要引导(dao)培训机构与定点长护服务机构之间加强沟通(tong)联系,结合个性(xing)化用工岗位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鼓励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在岗位招聘时优先选择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ji)证书的人(ren)员,引导(dao)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护理服务人(ren)员及业务管理人(ren)员逐步实现全(quan)员持证。
此前,国家医保局(ju)已联合人(ren)力资源社会(hui)保障部共同发布了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培训包和职业技能等级(ji)认定的实施(shi)意见。近日,全(quan)国首场长期照护师考试已在江苏南通(tong)举行。
国家医保局(ju)有关(guan)负(fu)责人(ren)表示,加快推进长期照护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有助于培养专业化高素(su)质人(ren)才队伍,为提升(sheng)长期护理服务质量提供(gong)有力支撑。
(总台央视记者 龙晓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