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tai)原(yuan)3月(yue)27日电 (记(ji)者(zhe) 陆祁国)27日,记(ji)者(zhe)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西省安全生(sheng)产委员会对《山西省管行业(ye)必须管安全、管业(ye)务必须管安全、管生(sheng)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shi)施细(xi)则》进行了修订,旨在进一步(bu)厘清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消(xiao)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
此(ci)次修订的背景为:安全生(sheng)产有关法律(lu)法规(gui)修订实(shi)施和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调整(zheng),部分行业(ye)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出(chu)现交叉现象。另,一些新行业(ye)、新模式、新业(ye)态(tai)的监管部门及其(qi)职责需要(yao)明确。
修订后的“三管三必须”实(shi)施细(xi)则共(gong)三章75条内(nei)容,新增了12条内(nei)容,删(shan)除了8条内(nei)容,修改了53条内(nei)容。在原(yuan)有53个部门(单位)的基础(chu)上又增加了11个部门(单位),重点(dian)明确了一些新行业(ye)、新模式、新业(ye)态(tai)的监管部门及其(qi)职责,依照相关规(gui)定调整(zheng)细(xi)化了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为顺应行政审批改革,厘清审批和监管的职责边界,实(shi)施细(xi)则新增了“审”“管”衔(xian)接相关内(nei)容。新修订的“三管三必须”实(shi)施细(xi)则明确:已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ye)管理部门、行业(ye)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以相应证照颁发和信息推送(song)为安全监管责任界限,加强协同配(pei)合和信息共(gong)享。
对未(wei)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的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yuan)则,加强监管。
对“先(xian)照后证”审批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要(yao)将市场主体信息推送(song)至相关行业(ye)管理部门和行业(ye)安全监管部门,在发现或收到相关部门推送(song)的不具备安全生(sheng)产条件(jian)的信息后,应当撤销原(yuan)批准。
实(shi)施细(xi)则要(yao)求,行业(ye)管理部门和行业(ye)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lu)行事中事后相关管理和监管职责。
对“先(xian)证后照”审批的事项,相关行业(ye)管理部门和行业(ye)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全链条”履(lu)行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
依据《国务院安全生(sheng)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sheng)产工作任务分工》《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sheng)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bu)明确省有关部门和部分行业(ye)领域安全生(sheng)产监管职责》和部门“三定”职责要(yao)求,新修订的《实(shi)施细(xi)则》进一步(bu)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行业(ye)安全监管部门、行业(ye)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对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调整(zheng)细(xi)化。
同时,《实(shi)施细(xi)则》要(yao)求该省教育(yu)厅、省公(gong)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ye)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lu)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xiao)防(fang)总队负责牵头完善本行业(ye)领域“一件(jian)事”全链条监管职责。
此(ci)外,对已在其(qi)他文件(jian)中明确规(gui)定的防(fang)灾减灾职责、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和省安委会、省安委办机构设置、主要(yao)职责、工作制(zhi)度等方面内(nei)容,新的实(shi)施细(xi)则不再重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