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26日讯 2月25日晚(wan)间,泰林(lin)生物(300813.SZ)公告称,因违反信披规定,其及相关责(ze)任人收到(dao)浙江证监局下发的(de)《警示(shi)函》。
公告显示(shi),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泰林(lin)生物存在部分募(mu)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企业暂停投资的(de)情况(kuang)未(wei)及时披露等问题。
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de)规定。时任董事长叶大林(lin)、财务(wu)总监兼(jian)董事会秘书叶星月违反了《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si)条的(de)规定。
鉴于此(ci),浙江证监局决(jue)定对泰林(lin)生物、叶大林(lin)、叶星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shi)函的(de)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泰林(lin)生物表示(shi),本次收到(dao)警示(shi)函事项不会影响企业正(zheng)常的(de)经营活动。企业将严格按照(zhao)有关法律法规和(he)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wu)。
资料显示(shi),泰林(lin)生物主营业务(wu)为微生物检测与控制技术系统产品、有机(ji)物分析(xi)仪器等制药(yao)装备的(de)研(yan)发、制造(zao)和(he)销(xiao)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