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3月19日,北京石景(jing)山法院通(tong)报一起涉消费欺诈典型案例。消费者在培(pei)训学校交(jiao)费报名学习纹绣(xiu),但后来发现培(pei)训学校没有资质,与招生宣传不符,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发现培(pei)训学校虚假登记、宣传,存在消费欺诈行为,判决其退还消费者缴纳的各种费用并进行三倍赔偿。
二被告田甲、田乙是某技术培(pei)训学校股东,原告张某在网上查询到学校的招生概况后,缴纳了16780元(yuan)半永久纹绣(xiu)班学费考证费、11000元(yuan)纹绣(xiu)工具用品费,并和田甲签订了“教学协议书”。收款后,培(pei)训学校并没有教授原告相应技术,且操作并不规范,原告遂对被告资质技能产(chan)生怀疑(yi)。
经查证,该培(pei)训学校名称与工商登记不一致,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也不包括纹绣(xiu)技术培(pei)训,并且田乙作为授课教师,实际并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与招生宣传不符。3个月后培(pei)训学校注销登记。据此(ci),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ling)二被告连带退回原告所缴纳的纹绣(xiu)工具用品费和半永久纹绣(xiu)班学费考证费,请求判决二被告连带三倍赔偿原告所缴纳的费用。
石景(jing)山法院认为,二被告在开展技术培(pei)训学校的对外经营活动中,使用与工商注册登记不符的名称和标(biao)记,超出营业执照登记准许的经营范围,刻制未经备案的公章,并以“学校”名义公开招收学员,属于采取虚假或引(yin)人误解的宣传方(fang)式,诱导消费者支付预付款,构成消费欺诈。故(gu)判令(ling)二被告退还原告11000元(yuan)纹绣(xiu)工具用品费和半永久纹绣(xiu)班学费考证费16780元(yuan),赔偿原告损失83340元(yuan)。
法官解析,当前教育培(pei)训领域消费持续活跃,但号称具有“命题老(lao)师”师资、“终身包就业”、超出经营范围营业、伪造教学资质、掩盖企业真实经营状况(kuang)等经营乱象(xiang)时(shi)有发生。本案充分(fen)考量教育机构的主观欺诈故(gu)意与客观欺诈行为,认定教育培(pei)训消费中的消费欺诈,用司法裁判警示教育培(pei)训机构诚(cheng)信经营、有约必守(shou),对规范教育培(pei)训经营活动具有积极作用。本案提醒消费者理性(xing)对待教育培(pei)训宣传内容,注意查证教育培(pei)训机构教学资质,提高(gao)风险防范意识。
编辑 刘(liu)倩 校对 付春愔(y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