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0日消息(记者李洪(hong)鹏)近日,河南驻马店的彭先生向央广网反映,他是一(yi)名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因为经(jing)营不(bu)善,未能(neng)及时还清(qing)债务,成为失信被实行人。因此,他在公务出差时无法乘(cheng)坐高铁或飞机,被限制高消费。
“限制高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对被实行人采取的一(yi)种间接实行的措施,具体措施包(bao)括限制被实行人在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等高消费场所的消费,以及乘(cheng)坐飞机、列车软卧(wo)等行为。
工作闲暇之余,彭先生偶然在一(yi)些购物网站或社(she)交网站关注到,有商家承诺可(ke)以解除“限高”,还包(bao)括帮助“限高”人员代订机票(piao)、高铁票(piao)等。
近日,记者在部分购物平台或社(she)交平台检(jian)索“限高”发现,一(yi)些商家称可(ke)以为“限高”人员提供订票(piao)服(fu)务。其中,一(yi)名商家称,只需几个步骤就可(ke)以解除“限高”,“你就可(ke)以自由出行了”。
对此,最高法院实行局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逃(tao)避实行、规避实行、妨(fang)害实行等拒不(bu)实行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he)社(she)会诚信,是切实(shi)解决实行难道路上的“拦路虎”,必(bi)须依法严厉打击(ji)。
商家:可(ke)给“限高”人员提供购票(piao)服(fu)务
“失信被实行人”,俗称“老赖”,是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实行人名单(dan)信息的若(ruo)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he)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针对被实行人的不(bu)诚信行为、规避实行、抗拒实行、不(bu)配(pei)合法院实行程序等行为采取的一(yi)项(xiang)实行措施。纳(na)入(ru)失信被实行人名单(dan)以后,征信机构会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相关单(dan)位(wei)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ru)、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实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某平台商家称可(ke)为“限高人员”解除“限高”(网站截(jie)图 央广网发)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实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ruo)干规定》第一(yi)条规定,被实行人未按实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lu)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ke)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jing)营必(bi)需的有关消费。纳(na)入(ru)失信被实行人名单(dan)的被实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然而(er),一(yi)些被实行人动起歪脑筋,想方设法规避“限高令”。2020年,浙(zhe)江(jiang)省海盐县人民检(jian)察院发现,“黄牛”林(lin)某利用购票(piao)、验票(piao)环节中的漏(lou)洞,给全国300余名被“限高”的失信被实行人购买了机票(piao)、高铁票(piao)。对于失信被实行人,北京市西城(cheng)法院曾对失信被实行人赵某司法拘留15日,原(yuan)因是他通过“黄牛”购买了一(yi)张高铁票(piao)并顺利出行。
彭先生说,他曾在社(she)交平台看到相关内(nei)容,就想联系对方解除“限高”,这样出行就不(bu)受限制了,但不(bu)确定是否真能(neng)解除“限高”。如果他通过这种不(bu)合法手段解除了“限高”,他觉得自己也会受到法律(lu)惩罚。
记者在一(yi)些短视频平台和(he)购物平台检(jian)索“限高出行”发现,一(yi)些图片标注有“解除限行”“恢复高铁、飞机自由”字(zi)样。此外,一(yi)些视频称“不(bu)限制出行方式,无论是飞机、高铁还是绿皮火车都能(neng)帮你实(shi)现,不(bu)用急……”“被限高了怎么办,出行各种限制!别担心(xin),叫你恢复正常出行,请(qing)咨询(xun)……”甚至,部分短视频还标注上了“专业解除限高、马上咨询(xun)”的标签。记者咨询(xun)后发现,这些图片或视频的发布主体有法律(lu)咨询(xun)企业和(he)个人。
当记者在某购物平台询(xun)问是否能(neng)解除“限高”时,一(yi)名商家称,“限高人员”主要限制身份证、护(hu)照和(he)港澳通行证,大家只能(neng)解除港澳通行证购买高铁票(piao)限制,价格是3800元。解除“限高”后,以后“限高人员”可(ke)自行购票(piao)。
此外,该商家表示,他还可(ke)以帮“限高人员”提供代买高铁票(piao),手续费300元,而(er)购买飞机票(piao),手续费是800元。
当记者表示出疑虑(lu)时,该商家称,“这个可(ke)以放心(xin),大家就吃这碗(wan)饭。”然后,对方给记者发来3个成功购买机票(piao)的买家案例(li)。其中一(yi)个案例(li)显示,一(yi)名“限高人员”用护(hu)照在某购票(piao)网站上成功购买了一(yi)张贵阳到贵阳北的高铁票(piao)。另一(yi)个案例(li)则显示,一(yi)位(wei)“限高人员”通过港澳通行证购买了高铁票(piao),并成功通过人工检(jian)票(piao)通道。该商家对记者称,“你只要提供一(yi)个某在线旅游(you)出行平台的账号及港澳通行证的照片,就可(ke)以完成购票(piao)。”
随(sui)后,记者在短视频平台上联系了一(yi)家法律(lu)咨询(xun)企业,客服(fu)回复称,“这是平台规则,很多不(bu)方便说,方便可(ke)以留下手机号联系。”
法官:被实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或被追究其刑事责任(ren)
对于有人在社(she)交平台自称可(ke)以解除“限高”的情况,某地一(yi)名基层法官称,通过不(bu)法手段帮助被实行人解除“限高令”,使得被实行人能(neng)够逃(tao)避实行、抗拒生效法律(lu)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可(ke)能(neng)构成拒不(bu)实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即使没(mei)有达到构成拒不(bu)实行判决、裁定罪的程度,这种行为也会扰乱司法秩序,可(ke)能(neng)会受到相应的处(chu)罚等。如果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以所谓的“解除限高服(fu)务”收取费用,没(mei)有提供实(shi)际服(fu)务,涉嫌诈骗罪。
对此,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实行局副局长程志猛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2019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实行工作中进一(yi)步强化善意(yi)文明实行理(li)念的意(yi)见》中明确规定,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bing)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实行或配(pei)合实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须赴(fu)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qing)暂时解除乘(cheng)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jing)严格审查并经(jing)本院院长批准,可(ke)以给予其最长不(bu)超过一(yi)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同时,为确保及时满足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实行人确因实(shi)际需要乘(cheng)坐飞机或高铁的需求(qiu),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的实行办案系统中增加了单(dan)次解禁功能(neng),保障了被实行人的权益。
对于那些逃(tao)避限高令措施的失信被实行人,程志猛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实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ruo)干规定》第十(shi)一(yi)条规定,被实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bu)履行人民法院已经(jing)发生法律(lu)效力(li)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jing)查证属实(shi)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he)国民事诉讼法》第一(yi)百一(yi)十(shi)一(yi)条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ren)。
对于拒不(bu)实行的被限制消费人员,2024年11月18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li)拒不(bu)实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lu)若(ruo)干问题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进一(yi)步列举了十(shi)项(xiang)“有能(neng)力(li)实行而(er)拒不(bu)实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yi)无偿处(chu)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yi)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xu)假和(he)解、虚(xu)假转让等方式处(chu)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实行的等情形。为引导准确理(li)解适用《说明》,“两高”同步收集筛选了一(yi)批拒不(bu)实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li)。
2024年1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jian)联合发布5件拒不(bu)实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li),进一(yi)步明确相关法律(lu)理(li)解与(yu)适用,向社(she)会明确传达出对于拒不(bu)实行判决、裁定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拒不(bu)实行判决、裁定犯罪直接对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强制实行,严重危(wei)害司法公信和(he)社(she)会诚信,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严厉惩处(chu)。
某商家发给记者解除“限高”的“成功”案例(li)(聊天截(jie)图 央广网发)
最高法:必(bi)须依法严厉打击(ji)
据了解,2024年1月至9月,失信被实行人名单(dan)数量持续呈现负增长趋势,同比下降24.53%,人民法院积极贯彻善意(yi)文明实行理(li)念,助力(li)被实行人信用修复,完成信用修复204.2万(wan)人,同比增长55.95%。
“被限制消费的被实行人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piao)高铁票(piao),属于典型的规避实行行为。”2023年5月1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资讯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实行局副局长毛立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计(ji)划将(jiang)被实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乘(cheng)坐飞机高铁的名单(dan)进行全面调查核实(shi),结合调查结果和(he)案件实(shi)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打击(ji)行动,包(bao)括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追究其拒不(bu)实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ren)。同时,对“黄牛”顺藤摸瓜(gua)、露头就打,依法依规开展打击(ji)。
据了解,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法院开展专项(xiang)打击(ji)行动,会同公安、机场等有关部门开展实(shi)时联动专项(xiang)整治,专项(xiang)整治活动期间,全国法院累计(ji)约谈(tan)1.79万(wan)人次,纳(na)入(ru)失信被实行人名单(dan)1.4万(wan)人次,罚款2736人次,拘留1876人,移(yi)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拒执犯罪176人,另向公安部门移(yi)送“黄牛”线索95条,推(tui)动斩(zhan)断灰色产业链条。
程志猛表示,为打击(ji)被实行人违反“限高令”乘(cheng)机的行为,法院可(ke)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与(yu)公安、交通和(he)金融机构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有效打击(ji)被实行人恶意(yi)逃(tao)避实行、违反“限高令”乘(cheng)坐交通工具等行为。
他说,一(yi)是加强信息共享。法院定期将(jiang)失信被实行人名单(dan),包(bao)括详(xiang)细身份信息、户籍信息、限高令具体内(nei)容等,提供至公安信息部门。公安则根据法院提供的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寻找被实行人相关动态信息,如近期活动区域、住宿登(deng)记和(he)购买车票(piao)信息等,并及时反馈给法院。双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yu)实(shi)时更新,为后续协作奠定基础(chu)。
另外,程志猛称,应常态化联合执法。公安利用治安防控网络,对被实行人进行定位(wei),一(yi)旦发现失信被实行人踪迹,即刻启动与(yu)法院的协同处(chu)置(zhi)流程。例(li)如,被实行人进行酒店入(ru)住、车站购票(piao)、行车驾(jia)驶(shi)、进出入(ru)商场、小区时,若(ruo)系统识别出被实行人信息,公安可(ke)当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迅速通知法院实行局。法院实行人员即刻启动后续流程,携带相关法律(lu)文书赶赴(fu)现场。双方现场核对被实行人身份及案件信息,确认无误后,法院实行人员将(jiang)被实行人带回进行后续处(chu)理(li),如询(xun)问未履行义务原(yuan)因、督促(cu)履行判决,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程志猛还称,应全方位(wei)实(shi)施惩戒措施。法院联合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互联网平台等多领域主体,将(jiang)限高措施延伸至生活的方方面面。金融机构限制失信被实行人信贷额度、提高贷款利率;通信运营商降低其信用评(ping)级,限制办理(li)高套餐业务;互联网平台如电商平台、旅游(you)平台等,限制被实行人购买高档商品、预订高端酒店和(he)旅游(you)服(fu)务等,全方位(wei)压缩被实行人的生活空间,促(cu)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据悉,目前,已经(jing)建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zong)对总(zong)”为主、以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辅(fu)的网络查控系统,该系统已经(jing)与(yu)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jian)会等16家单(dan)位(wei)和(he)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ke)以查询(xun)存(cun)款、车辆(liang)、证券、网络资金、理(li)财产品、不(bu)动产等16类25项(xiang)信息,基本实(shi)现对被实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he)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gai)。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与(yu)公安部通过“总(zong)对总(zong)”的方式建立了被实行人出入(ru)境(jing)证件(包(bao)括护(hu)照)信息的共享机制,人民法院能(neng)够查询(xun)被实行人的护(hu)照信息,能(neng)够实(shi)现拦截(jie)被实行人通过护(hu)照逃(tao)避“限高令”乘(cheng)机的目的。同时,人民法院会同公安、机场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xiang)打击(ji)行动,对“黄牛”帮助被实行人违反“限高令”乘(cheng)机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