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wen)转自【公安部网安局】;
2024年以(yi)来,公安网安部门针对造(zao)谣诽谤、侵犯隐私等(deng)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重拳出击,有力维护了网络空(kong)间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网络空(kong)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guan)网安部门公布4起打击网络谣言典型(xing)案(an)例(li)。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guan)严(yan)厉打击
网络谣言4起典型(xing)案(an)例(li)
一、依法办理涉海亮广场打架斗殴案(an)网络谣言案(an)事件156起,其中,采取刑(xing)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拘留7人,行政罚款11人,行政警告2人,批评教育135人。
典型(xing)案(an)例(li):
高某在警情通报下发布不实评论
2024年10月18日,武川县网民高某在关(guan)于海亮广场打架斗殴事件警情通报下发布不实评论称“殡(bin)仪馆(guan)都收到(dao)遗体了”。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xu)行为,属地公安机关(guan)对高某处以(yi)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二、依法办理涉呼和浩特第三监狱招警网络谣言案(an)事件51起,行政罚款6人,批评教育45人。
典型(xing)案(an)例(li):
邓某发布招警谣言
2024年11月26日,赛罕区网民邓某因从(cong)事教培行业,为吸粉引流,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信息称“呼和浩特市第三监狱招聘30名狱警”,误导求职(zhi)者,扰乱相关(guan)单位正常办公秩序(xu)。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xu)行为,属地公安机关(guan)对邓某处以(yi)行政罚款五百元处罚。
三、依法办理涉巴彦淖尔市重大刑(xing)事案(an)件网络谣言案(an)事件23起,行政罚款1人,行政警告1人,批评教育21人。
典型(xing)案(an)例(li):
张某某编造(zao)五原县命案(an)起因
2025年2月8日,土默特左旗网民张某某为博眼球,在社交平台发布涉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重大刑(xing)事案(an)件谣言称“巴彦淖尔五原县杀人案(an)和和林格尔机场欠薪有关(guan)”。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xu)行为,属地公安机关(guan)对张某某处以(yi)行政罚款三百元处罚。
四、依法办理涉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地震网络谣言案(an)事件10起,行政罚款4人,批评教育6人。
典型(xing)案(an)例(li):
贺某某编造(zao)预知呼市有地震谣言
2024年10月30日,网民贺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关(guan)注,在短视(shi)频平台发布关(guan)于托克托县地震相关(guan)信息称“昨天就知道(dao)今天有地震,4.1级,怕引起不必要的恐(kong)慌,所以(yi)没说(shuo)”,谣称能(neng)预知地震。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地公安机关(guan)对贺某某处以(yi)行政罚款三百元处罚。
素材丨内蒙古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