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3月20日消息,2023年5月17日,中哈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国际道路(lu)运输协定》(以(yi)下称《协定》)。近期,双方已各自完成国内法律程序,《协定》自2025年3月10日起正式生效(xiao)。同时,1992年9月26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汽车(che)运输协定》失(shi)效(xiao)。
与原《协定》规定仅能按照(zhao)固定线路(lu)开展国际道路(lu)运输相比,新《协定》将双边国际道路(lu)运输合作(zuo)范围拓展至全域运输、过(guo)境运输及第三国运输,同时对运输车(che)辆和人员出入境管理、证(zheng)件互认、税(shui)收互免、签证(zheng)便利、通关便利及信息共享等作(zuo)出了系统性、制度性安排(pai),为(wei)进(jin)一步推进(jin)中哈国际道路(lu)运输便利化提供良好条(tiao)件。
哈萨克斯坦位于中欧国际物流通道关键位置,是我国的重要贸易伙伴。近年来(lai),随着中哈国际道路(lu)运输合作(zuo)深入发(fa)展,对哈国际道路(lu)货运量(liang)和公路(lu)运输贸易额在我对外合作(zuo)国家中均居于第3位。特别是2024年,双方共同举办(ban)了中欧跨里海直达快运开通活动,实施了国际道路(lu)运输行(xing)车(che)许可证(zheng)电子化,推动中哈国际道路(lu)运输合作(zuo)迈(mai)上(shang)新的台阶。2024年,对哈国际道路(lu)货运量(liang)累计598.5万吨、出入境货运车(che)辆53.7万辆次,分别同比增长(chang)88.1%、84.4%。
《协定》的生效(xiao)将进(jin)一步促进(jin)中哈双方加快开展更高(gao)层次、更大(da)范围、更深程度的国际道路(lu)运输合作(zuo),为(wei)双方经贸合作(zuo)提供更加有力(li)的支(zhi)撑,也为(wei)中欧国际物流供应(ying)链稳定畅通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