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召开2025年“3·15”信息通(tong)报会,会上发布了2024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an)例。
在澳门买到(dao)过期药,两地联(lian)动化解矛盾
肇(zhao)庆市苏先生在澳门旅行期间(jian),在某药房(fang)花费1700澳门币购买了一瓶(ping)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药物,返回内地后却(que)发现所购药品已过期。深感权益受损的苏先生马上向肇(zhao)庆市消委会投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gong)和国食品安全法》中“退一赔十”的惩罚(fa)性赔偿原则,要求澳门药房(fang)进行赔偿。
肇(zhao)庆市消委会接诉后,迅速通(tong)过粤港澳大湾区投诉平台将投诉转至澳门消委会,并启动两地消保网上调解及仲裁机制。经过两地消委会多次线上沟通(tong),最终,药房(fang)退还(hai)苏先生5100澳门币,跨(kua)境(jing)消费纠纷得到(dao)成功化解。
【点评】
本案(an)是一起典型的跨(kua)境(jing)消费维权案(an)例,其复杂(za)性主要体现为(wei)两地法律与市场环境(jing)的差异。法律适(shi)用方面,本案(an)需(xu)遵循消费行为(wei)发生地——澳门的法律规定。
尽管(guan)澳门并无与内地“退一赔十”相(xiang)对应的条款,但两地法律均对出售过期药品的行为(wei)持严厉态度,要求经营(ying)者承担相(xiang)应的法律责(ze)任。
本案(an)的成功解决彰显了粤港澳大湾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协(xie)作(zuo)成效(xiao)。通(tong)过大湾区投诉平台、线上调解及仲裁机制,消费者在遇到(dao)跨(kua)境(jing)消费纠纷时,能够获得及时、有(you)效(xiao)的法律保护和救济。这不仅(jin)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geng)促进了粤澳两地消费市场的健康、有(you)序发展。
汽车(che)保养遇天(tian)灾受损,商家保管(guan)不当(dang)承担责(ze)任
陈女士将其车(che)辆送到(dao)潮州市某汽车(che)销售服务企业(si)进行简(jian)单常规保养。保养完成后去取车(che)时,却(que)被工作(zuo)人员告知因突发龙卷风,暂时无法取车(che)。
而后,陈女士发现车(che)辆因极端天(tian)气(qi)严重受损,而该企业(si)未经其同意,擅自为(wei)车(che)辆报险维修。陈女士认为(wei),汽车(che)销售服务企业(si)保管(guan)不善致(zhi)车(che)辆受损,事发后还(hai)进行隐瞒,因此要求更(geng)换(huan)新车(che)。
多番协(xie)商无果(guo)后,陈女士向潮州市湘桥区消委会投诉。经消委会努力调解,最终双(shuang)方达成一致(zhi)协(xie)议,汽车(che)销售企业(si)负责(ze)将汽车(che)维修完好,赔偿2.6万元,并承担车(che)辆第二年的全额保险费用。
【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gong)和国民法典》及相(xiang)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将车(che)辆交付给汽车(che)销售服务企业(si)进行保养,双(shuang)方实际上已建立了保管(guan)合同关系(xi)。汽车(che)销售服务企业(si)作(zuo)为(wei)保管(guan)人,有(you)义务妥善保管(guan)车(che)辆,确保车(che)辆在保管(guan)期间(jian)不受损害。
本案(an)中,车(che)辆受损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zhi)的,但若汽车(che)销售服务企业(si)未尽到(dao)合理的保管(guan)义务,如未采取必(bi)要的预防措(cuo)施或未及时应对突发情况,导致(zhi)车(che)辆受损,仍应承担相(xiang)应的赔偿责(ze)任。
此外,在车(che)辆受损后,汽车(che)销售服务企业(si)理应及时告知,并与消费者就损害赔偿进行协(xie)商,但其擅自私报保险维修,不仅(jin)侵犯(fan)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剥夺了消费者对车(che)辆维修方案(an)的选择权。 (马灿 粤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