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jing)报讯(记者刘思维 实(shi)习生武亮亮)3月19日,四川成都“两年被家暴16次”的受害人小谢(化名)在(zai)社交平台(tai)发布(bu)视频称(cheng),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和孩子照片被发布(bu)在(zai)多(duo)个网络平台(tai)。新京(jing)报记者从小谢处获(huo)悉,除个人信息被泄露,还出现(xian)了针(zhen)对她的侮辱(ru)性评论(lun)和不实(shi)言论(lun),给她的生活造成困扰,因此,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2月22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shi),小谢被诽谤案已行政立案。
根据小谢出示(shi)的截(jie)图,她的身份证、户口本(ben)内页照片,孩子的正面照等隐私信息被发布(bu)在(zai)网络平台(tai)和一些(xie)聊天(tian)群内,并伴有一些(xie)侮辱(ru)性评价和不实(shi)言论(lun)。
小谢的身份证照片等隐私信息被发布(bu)在(zai)某平台(tai)的聊天(tian)群内。 受访(fang)者供图
小谢告诉新京(jing)报记者,这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小谢的孩子在(zai)外出时被人认出,她表示(shi),很担心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同时,她的社交账号也(ye)涌入一些(xie)谩骂的私信,这让她在(zai)遭受家暴之后,受到了二次伤(shang)害。
近(jin)日,百度副总裁未成年女儿“开盒(he)”网友(you)一事(shi),引发社会对恶意(yi)发布(bu)他人隐私信息的热(re)议,在(zai)此背景下,小谢的遭遇引发大量社会关注。法律界人士表示(shi),这一行为涉嫌多(duo)项违法,涉事(shi)者可能遭到刑事(shi)处罚。
北京(jing)市东卫律师事(shi)务所合伙人钱汪龙律师表示(shi),在(zai)网络平台(tai)发布(bu)他人隐私信息可能构成法律明令禁止的“散布(bu)他人隐私”及“非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bao)护法》等行政法规。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罚款。
同时,以上(shang)行为还可能构成民事(shi)侵权,泄露隐私信息涉嫌侵犯小谢的隐私权,传播孩子照片可能损害未成年人隐私权和肖(xiao)像权权益,网络暴力可能构成名誉权侵害。
钱汪龙律师强(qiang)调,若辱(ru)骂或者虚(xu)构事(shi)实(shi)导(dao)致小谢社会评价显著降低(di)或精神(shen)严重受损,可能构成刑事(shi)犯罪。我(wo)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qi)他方法公然(ran)侮辱(ru)他人或者捏造事(shi)实(shi)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zhi)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建议受害人行政举报、民事(shi)索赔(pei)、刑事(shi)追责同步推进,形成维权合力。”钱汪龙建议,如果遭到“开盒(he)”或网络暴力,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对网络群组、社交媒体中的侵权内容截(jie)图、录屏、保(bao)存链(lian)接,通过(guo)公证机构对证据进行保(bao)全,记录侵权账号ID、传播范(fan)围、转(zhuan)发量、点击量等数(shu)据;同时被侵权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联系涉事(shi)平台(tai)要求其(qi)马上(ji)删(shan)除侵权内容并提供侵权人身份信息;携带以上(shang)证据材料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本(ben)人居住地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行政或刑事(shi)责任,若公安机关未立案,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shi)自诉,要求追究侵害人侮辱(ru)、诽谤罪责任;被侵权人还可以起诉侵权人和未能及时删(shan)除信息的网络平台(tai),要求其(qi)停止侵害、删(shan)除信息、赔(pei)礼道歉,赔(pei)偿精神(shen)损害及维权费用。
编(bian)辑 刘倩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