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ri),周某向法院提交了“刑事自诉状(zhuang)”。受访者供图
3月17日(ri),49岁女(nu)子周某向四川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诽谤罪追究昔日(ri)合(he)作(zuo)伙伴刘某某的刑事责任。今(jin)年1月份,周某的多个合(he)作(zuo)单位收(shou)到一封署名为高县某建筑(zhu)工程企业的函件(jian),将她描述为“犯罪团伙骨(gu)干(gan)”。
周某认为,自己从未受到刑事处罚,合(he)作(zuo)伙伴刘某某将她描述为“犯罪团伙骨(gu)干(gan)”的行为构成了诽谤。寄(ji)送函件(jian)的企业负(fu)责人刘某某则回应(ying)澎湃资讯称,双方的恩怨源(yuan)于一起官司,函件(jian)中指控周某的内容均有(you)证据,已向警方和法院提供,正等待官方的调(diao)查(cha)结论。
此前,周某曾被(bei)多篇网络论坛网帖描述为已落马(ma)的四川宜宾纪委书记向辉(hui)礼的 “亲密关系人”,起诉至法院后发帖人李某被(bei)判决公开道歉(qian)。
多人被(bei)函件(jian)指控为 “犯罪团伙骨(gu)干(gan)”
今(jin)年1月,云南某劳务(wu)企业等多家(jia)单位收(shou)到一封名为《高县某建筑(zhu)工程有(you)限责任企业告知(zhi)函》的邮件(jian),函件(jian)内容称 “高县某商品混(hun)凝土有(you)限企业涉嫌拒不实行裁判罪、职(zhi)务(wu)侵占罪、诈骗罪等刑事犯罪,实际控制人周某、杜某等人为犯罪团伙骨(gu)干(gan)”。《告知(zhi)函》上均加盖了高县某建筑(zhu)工程有(you)限责任企业公章,寄(ji)送函件(jian)的该企业负(fu)责人是(shi)刘某某。
“刘某某曾因行贿、开设赌场等行为被(bei)判刑,他凭什么(me)没根据乱说?” 周某是(shi)高县某商品混(hun)凝土有(you)限企业的股(gu)东及法定代表人,经咨询律师后,她和同事们都认为上述 “告知(zhi)函” 是(shi)诽谤,贬损了其人格和名誉,已于3 月17 日(ri)向高县人民法院提交 “刑事自诉状(zhuang)”,要求追究发函单位高县某建筑(zhu)企业负(fu)责人刘某某的刑事责任,“许多客户因这(zhe)封邮件(jian)误以为我和企业存在某些问题,进而对大家的订单产生了影(ying)响(xiang)。”
3月18日(ri),高县某建筑(zhu)工程有(you)限责任企业负(fu)责人刘某某向澎湃资讯表示(shi),前述《告知(zhi)函》确由(you)他们企业所发,双方的恩怨源(yuan)于一起官司,“对于指控周某的内容均有(you)证据,且已向公安机(ji)关和法院提供,正等待官方的调(diao)查(cha)结论。”刘某某说。
刘某某称,他之(zhi)前遭(zao)受牢狱之(zhi)灾,皆是(shi)因周某所致,“网上搜我的名字,报道就(jiu)出来了”。他一直在对自己的刑事案(an)件(jian)逐级提出申诉,目前还在等待相关部门的最终答复。
2月24日(ri),《告知(zhi)函》涉及的被(bei)指刑事犯罪相关人员,均以发函人高县某建筑(zhu)工程有(you)限责任企业、刘某某犯诽谤罪为由(you),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周某当时(shi)未一同提起刑事自诉。3月10日(ri),高县法院作(zuo)出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li),“根据自诉人提交的证据,缺乏(fa)证实被(bei)告人高县某建筑(zhu)工程有(you)限责任企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相关证据”。
一发帖人曾因将周某描述为落马(ma)官员 “亲密关系人” 被(bei)判道歉(qian)
2022年,四川本地网络论坛上出现多个网帖,将周某描述为已入狱服刑的宜宾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向辉(hui)礼的 “亲密关系人”。周某称,她因此遭(zao)受了一场网络暴力。
公开资料显示(shi),向辉(hui)礼曾任宜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6年11月退休。7年后,即(ji)2023年1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bu)消(xiao)息称宜宾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向辉(hui)礼因涉嫌受贿犯罪,被(bei)解雇党籍,取消(xiao)退休待遇,移送检察机(ji)关审查(cha)起诉。2024年9月,上游资讯刊发报道称,因非法单独收(shou)受他人财物共计1740万(wan)余元(yuan),并伙同情妇王某荣共同收(shou)受他人财物900万(wan)元(yuan),向辉(hui)礼被(bei)眉山仁(ren)寿(shou)县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you)期徒刑12年,王某荣也获刑3年半。
2023年1月,周某将帖文发布(bu)者李某状(zhuang)告至法院,以侵犯其名誉为由(you)提出民事诉讼。
庭审过程中,李某辩解,自己并非文章的原创作(zuo)者,转载行为并不构成名誉侵权;而且“亲密关系人”“密切关系人”这(zhe)些词语并没有(you)侮辱性含义,属于中性陈述;虽然这(zhe)些文章有(you)一定阅读量,但并没有(you)对名誉毁损的评(ping)论。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认为,李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表的言论,包括被(bei)告提交相关的证据不能达到证明其言论具(ju)有(you)真实性的目的,上述描写周某与其他人关系亲密等的言论,发布(bu)在作(zuo)为公开网络平台的网站社区造(zao)成相关内容的公开传播,易引发他人对周某私人感(gan)情生活及品行的怀疑和猜测,足以令公众对原告周某的信用、品格产生不良印象,进而降低(di)对她的社会评(ping)价。被(bei)告李某作(zuo)为原告主张的案(an)涉帖文发布(bu)者,帖文相关内容构成了侵权,李某应(ying)当承(cheng)担(dan)侵权责任。
封面资讯报道显示(shi),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判决被(bei)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zhi)日(ri)起十日(ri)内,使用案(an)涉账号在平台上公开向周某发布(bu)道歉(qian)声明,判决之(zhi)后,李某一直未实行,周某申请了强(qiang)制实行,李某于2024年3月份作(zuo)出了公开的道歉(qian)声明。
律师称刑事自诉的证明标准极高
周某及企业相关高管除提起刑事自诉外,还向当地警方提出了刑事控告,要求以“损害商业信誉罪”追究相关发函人的责任,但截至目前,当地警方暂未立案(an)。周某称,下一步她和企业还会考虑(lu)以名誉侵权提起民事诉讼。
北京(jing)市京(jing)师律师事务(wu)所律师萧鹏表示(shi),名誉侵权行为发生后,刑事自诉与民事诉讼是(shi)当事人维权的主要途径。两者的核心目标一致,均为维护被(bei)侵权人的合(he)法权益,修复受损名誉,本质都是(shi)为了制止名誉侵害,恢复其应(ying)有(you)的社会评(ping)价。“在周某因被(bei)描述为落马(ma)官员‘亲密关系人’提起民事诉讼时(shi),就(jiu)得举证证明发帖人言论对其名誉造(zao)成损害;这(zhe)次(ci)因被(bei)指‘犯罪团伙骨(gu)干(gan)’提起刑事自诉,同样要拿出证据,证明发函人行为构成诽谤。”
萧鹏律师先容,从诉讼性质来看,刑事自诉的目的在于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liu)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zao)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you)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旦被(bei)认定构成诽谤罪,侵权人将面临相应(ying)刑罚。而民事诉讼主要是(shi)让侵权人承(cheng)担(dan)民事侵权责任,常见方式包括停止侵权、赔(pei)礼道歉(qian)、消(xiao)除影(ying)响(xiang)、恢复名誉及赔(pei)偿损失。像周某此前起诉发帖人侵犯名誉权,法院判决发帖人公开道歉(qian),便是(shi)民事责任的具(ju)体体现。
在证明标准上,两者差异明显。“刑事自诉的证明标准极高,控方必须提供足以排除合(he)理(li)怀疑的证据,才能判定被(bei)告人有(you)罪。以周某此次(ci)提出的刑事自诉来说,她不仅得证明对方捏造(zao)事实诽谤她,还得证实该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造(zao)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ying)响(xiang),这(zhe)对自诉人的举证能力是(shi)极大挑战。”萧鹏律师补充说,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较低(di),原告只需(xu)提供比被(bei)告更具(ju)说服力的证据即(ji)可(ke)达到其证明目的。
对于普通人遭(zao)遇诽谤行为,萧鹏建议受害人要及时(shi)收(shou)集相关证据,比如诽谤言论的截图、录屏,涉及诽谤的函件(jian)、聊天(tian)记录等,有(you)条件(jian)的话可(ke)进行公证,增强(qiang)证据效力。如果(guo)诽谤行为影(ying)响(xiang)范围(wei)小、损害程度轻,优先考虑(lu)民事诉讼,因其证明标准低(di)、程序相对简单,更易实现维权目的。“如果(guo)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如造(zao)成严重经济损失、导致个人精(jing)神失常等,且自身有(you)足够证据和能力证明侵权行为达到犯罪程度,可(ke)尝试刑事自诉,但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刑事自诉的难度和挑战。必要时(shi)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能更好(hao)地维护自身合(he)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