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uo)网(wang)财经2月26日(ri)讯 2月25日(ri)晚间,泰林(lin)生物(300813.SZ)公告称,因违反信披规定,其及相关责任(ren)人收到(dao)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shi)函》。
公告显示(shi),浙江证监局在现(xian)场检查中发现(xian)泰林(lin)生物存在部分募投(tou)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bian)更、对(dui)合资企业暂停投(tou)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ti)。
其上述行为(wei)违反了《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管理(li)办法》第三条(tiao)、第五条(tiao)的规定。时任(ren)董事长(chang)叶大林(lin)、财务(wu)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违反了《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管理(li)办法》第四(si)条(tiao)的规定。
鉴于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dui)泰林(lin)生物、叶大林(lin)、叶星月分别采(cai)取出具警示(shi)函的监督管理(li)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an)。
泰林(lin)生物表示(shi),本次收到(dao)警示(shi)函事项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企业将严(yan)格(ge)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wu)。
资料显示(shi),泰林(lin)生物主营业务(wu)为(wei)微生物检测与控制(zhi)技术系(xi)统产品、有机物分析仪器(qi)等制(zhi)药装备的研发、制(zhi)造和销(xiao)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