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yang)广(guang)网北京3月21日消(xiao)息(xi) 日前,海南日报社原(yuan)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吴清雄(xiong)(正(zheng)厅级)涉嫌(xian)受(shou)贿罪一(yi)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hui)调查(cha)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cha)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ding)管辖,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fa)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fa)院提起公(gong)诉。案件正(zheng)在(zai)进一(yi)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zai)审查(cha)起诉阶段,依法(fa)告知了被告人吴清雄(xiong)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fa)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kong):被告人吴清雄(xiong)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xing)成(cheng)的便利条件,通过(guo)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zheng)当利益,多次非法(fa)收(shou)受(shou)他人财物,数额(e)特别巨大,依法(fa)应当以受(shou)贿罪追究其刑事责(ze)任(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