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jin),在AI(人工智能(neng))大模型中(zhong)输(shu)入提示词,就可以获得文字、图片、代码(ma)等内容产出。生成式(shi)人工智能(neng)技术在极大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也不容忽视(shi)。就拿AI生成的图片来说,它属于受著(zhu)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吗?如果是,相应权利归属于谁(shui)?不久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le)一起(qi)案(an)件,对这些前沿问题进行司法实践上的有益探索。
此前,李先生使用一款专业的开源大模型绘图App,通过输(shu)入提示词的方式(shi)生成了(le)一张(zhang)图片。李先生为图片打上“AI绘画(hua)”的标签后,将它发布在个(ge)人社交平台上。网友刘女士看到图片,对李先生的署名水(shui)印进行裁切后,将图片用作自己网文的配图。李先生认为刘女士的行为侵犯了(le)自己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诉至(zhi)北京互联网法院。
涉(she)案(an)图片是否属于著(zhu)作权法意义(yi)上的作品?本案(an)主审法官朱阁先容,结合案(an)情,涉(she)案(an)图片是否属于“作品”,关键在于是否满(man)足“独创(chuang)性”和“属于人类智力成果”两个(ge)要件。
“从涉(she)案(an)图片生成过程来看,原告通过输(shu)入提示词、设(she)置参数对画(hua)面进行了(le)设(she)计,并继(ji)续增(zeng)加提示词、修改参数,最终获得了(le)涉(she)案(an)图片,体(ti)现出了(le)原告的审美选择和个(ge)性判断(duan)。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涉(she)案(an)图片由(you)原告独立完成,具备‘独创(chuang)性’要件。”朱阁先容,“这些都需要原告的智力投入,涉(she)案(an)图片应属受到著(zhu)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fan)畴。”
谁(shui)是涉(she)案(an)图片的编辑(zhe)并依法享有著(zhu)作权?
“过去对美术作品的预设(she)是以‘动手绘制’为主要创(chuang)作方式(shi)。在人工智能(neng)时代,人们不需动手,但并不意味着对于画(hua)面元素不需要进行选择和安排。”针对这一问题,朱阁进一步向记者(zhe)解读,“涉(she)案(an)图片是基(ji)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产生,而且体(ti)现出原告的个(ge)性化表达,因(yin)此原告是涉(she)案(an)图片的编辑(zhe),享有涉(she)案(an)图片的著(zhu)作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qian)并赔偿原告500元,双方均未提起(qi)上诉。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讲师(shi)季冬梅认为:“判决将人工智能(neng)生成内容认定为著(zhu)作权法意义(yi)上的‘作品’,反映了(le)对应用人工智能(neng)过程中(zhong)所体(ti)现的人类智慧的尊(zun)重。同时,也顺应了(le)当(dang)下人工智能(neng)技术飞速发展(zhan)、应用广泛(fan)的时代背景,有助于学问产品的传播、分享,促进学问多元创(chuang)新。”
《 人民日报 》( 2025年03月26日 11 版(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