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bao)讯 (记者吴铎思 马安妮)交接了工作却迟迟等不来新岗位,遭遇职场“冷(leng)暴力”的成都(dou)某企业(以下简(jian)称企业)员工王(wang)某被迫与企业对簿公堂(tang),企业却以“旷工并与其他企业建(jian)立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fa)院终审判决,企业向王(wang)某支付违法(fa)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万余(yu)元。
王(wang)某于2021年12月入职企业,但干了不到两年,2023年10月16日,企业便通知王(wang)某交接工作。其间,法(fa)务(wu)组长通过系统告知王(wang)某先交接工作,若(ruo)想调岗可联系。王(wang)某表(biao)示“可以先交接工作,调岗就(jiu)算了”。此后(hou),企业一直未给王(wang)某安排(pai)新岗位。
王(wang)某认为自己事实上被企业违法(fa)解除劳动合同了。同年11月2日,王(wang)某向吉木(mu)萨尔县(xian)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qing)仲裁,要求企业支付违法(fa)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万余(yu)元。此后(hou),王(wang)某未再去单位上班。
2023年11月10日,企业对王(wang)某发出期限到岗通知书,告知其返回工作岗位或办理离(li)职手续,但被王(wang)某拒绝。同年11月16日,企业就(jiu)王(wang)某擅自离(li)岗超过10天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biao)大会第二次会议并形成纪要,表(biao)明(ming)解除与王(wang)某的劳动关系。企业认为,其间企业两次指派专(zhuan)人与其联系调解,均没有结果,最后(hou)按照企业相关规(gui)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过程合理合法(fa)。
2024年1月,吉木(mu)萨尔县(xian)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要求企业支付王(wang)某违法(fa)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万余(yu)元。企业不服仲裁结果,诉至(zhi)吉木(mu)萨尔县(xian)人民法(fa)院。
该案争议焦点(dian)在于,企业是否存在违法(fa)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一审法(fa)院认为,直到王(wang)某申请(qing)仲裁时(shi),企业亦未向王(wang)某安排(pai)新工作,更没有谈及要求交接工作的明(ming)确(que)理由,既没有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也没有对其进行调岗。虽然企业并未以书面形式解除与王(wang)某的劳动关系,但其要求王(wang)某交接工作的行为已(yi)认定该企业事实上解除了与王(wang)某的劳动关系,其主张王(wang)某因连续旷工违反企业规(gui)章制度的理由不能成立。企业解除与王(wang)某劳动合同关系违法(fa),判决企业支付王(wang)某违法(fa)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万余(yu)元。
企业不服,上诉至(zhi)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fa)院。二审法(fa)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兰迪(乌(wu)鲁木(mu)齐)律(lu)师事务(wu)所律(lu)师王(wang)慧霞建(jian)议,劳动者遇到“变相辞退(tui)”别慌,要留足证据,依法(fa)维权。“若(ruo)原岗位被撤销,企业应(ying)先提(ti)供培训或协商新岗位,而非直接停岗。在本案中,企业长期不安排(pai)工作,属(shu)于变相不提(ti)供劳动条件,违法(fa)逼迫员工离(li)职,须承担违法(fa)解除劳动合同责任。”王(wang)慧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