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4月11日发布公告,企业股票(piao)于2025年4月9日、4月10日和4月11日连续三(san)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ge)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zheng)券(quan)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piao)交易异常波动(dong)的情形。 经核实,企业目前生产经营(ying)正常,市场(chang)环境(jing)或(huo)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bu)生产经营(ying)秩序正常;企业不存在(zai)应(ying)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企业向控股股东海运集团及其一(yi)致行动(dong)人浙(zhe)江省能(neng)源集团有限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浙(zhe)能(neng)燃料和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企业书面征询,截(jie)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zai)应(ying)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企业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