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方27日就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an)二审(shen)判决(jue)无罪向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提出了抗诉。
韩国检方指出,由于二审(shen)判决(jue)的违法性重大,实(shi)在难以接受,因此迅速向大法院提出了抗诉。
首尔高等法院26日对(dui)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an)作出二审(shen)宣判,推翻了一审(shen)“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判决(jue)结(jie)果,判定李在明无罪。
由于检方提出抗诉,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an)将被移交(jiao)至韩国大法院进行审(shen)理。(总台记者 张(zhang)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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