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惠阳区(qu)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ju)发布了(le)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阳人社行罚字〔2025〕4号)。被处罚单位为惠州凯天金典酒店有限企业,因其存在招用未成年工的违法行为,被处以30000元罚款。
据决定书显示,惠州凯天金典酒店有限企业位于惠州市惠阳区(qu)秋长白石村水围地段。经调查,该(gai)酒店在2024年3至4月(yue)、2024年10至12月(yue)以及(ji)2025年2月(yue),招用未成年人张X从事服务(wu)员工作,此行为违反了(le)《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shi)四(si)条之规(gui)定。
2025年2月(yue)27日,惠阳区(qu)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ju)依法向该(gai)酒店送达了(le)《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惠阳人社监罚字〔2025〕第3号),拟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gai)酒店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
惠阳区(qu)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ju)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shi)二条规(gui)定,作出了(le)对该(gai)酒店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如该(gai)酒店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dao)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nei)向惠州市惠阳区(qu)人民政府或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ju)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yue)内(nei)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yuan)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jian),本决定不停止实行。若酒店逾期不履(lu)行本决定,惠阳区(qu)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ju)将(jiang)依法申请人民法院(yuan)强制实行。
采(cai)写:南都记者 黎秀(xiu)敏
编辑:黎秀(xiu)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