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广东省消委会召开(kai)2025年3·15信(xin)息(xi)通报会,会上发布了2024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an)例。
植发10小时(shi)后昏厥,美容院认(ren)为无须送医
陈先生在珠海市一家美容医疗机构接受近10小时(shi)的植发手术后,根(gen)据(ju)机构指(zhi)导服用了药物,不料随即(ji)出现恶心、脸色(se)发青、身体抽搐乃至昏厥的不良反应。
该机构工作人(ren)员认(ren)为陈先生可能是低血糖症状、无须送往医院。但陈先生家人(ren)坚决(jue)要(yao)求并成功呼叫急(ji)救,将其紧急(ji)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确认(ren)陈先生受到感染。经过十多天的治疗,陈先生虽康复出院,但其身体状况已大不如(ru)前。
为此,陈先生向珠海市消委会投诉,提出赔偿要(yao)求。在消委会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美容机构赔偿消费者各项损(sun)失,总(zong)计10万元。
【点评】
根(gen)据(ju)《中华人(ren)民(min)共(gong)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ding),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shi)享有人(ren)身安全不受损(sun)害的权利,而经营(ying)者有义务提供符合保障人(ren)身安全的服务。
本案(an)中,美容医疗机构对陈先生术后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处置不当,其做法不仅缺乏专业的医疗应急(ji)处理能力,也未充分履行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关(guan)注与保护义务,暴露出其严重的失职与专业素养的缺失,应依(yi)法承担相应责任。
美容行业作为关(guan)乎消费者身心健康的特殊领(ling)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lu)法规,不断提升专业水(shui)平(ping),将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置于服务的核心位(wei)置,以防止类(lei)似事(shi)件的再次(ci)发生,切实保障每一位(wei)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qin)害。
店员偷偷操作顾客手机,签订分期支付协议
惠州吴女士在某皮肤管理门店体验祛痘项目(mu)时(shi),被推荐使用“先享后付”的分期付款(kuan)方式购买祛痘套餐。在吴女士犹豫是否接受时(shi),一名店员以需要(yao)她(ta)签名确认(ren)体验服务为由,代其操作手机,借机帮其签订了分期支付协议。吴女士发现后,当即(ji)提出解约,遭到拒绝,后续更是收到了扣费的短信(xin)提示。
无奈之下,吴女士向惠州市消委会求助。消委会联合美容协会调查发现,商家确实存(cun)在未经同意代为签约的行为。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商家扣除吴女士已消费金额,采取提前偿还利息(xi)方式撤销“先享后付”合同,最终退还3000元。
【点评】
根(gen)据(ju)《中华人(ren)民(min)共(gong)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shi),有权清晰了解消费的具体内(nei)容和潜在风险,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服务。
本案(an)商家以“先享后付”作为营(ying)销手段(duan),诱导消费者购买服务项目(mu),并在消费者犹豫之时(shi),未经授(shou)权擅(shan)自操作其手机开(kai)通分期支付。相关(guan)行为严重侵(qin)害了消费者的知(zhi)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ping)交易权,同时(shi)也违反了商业道德,对行业的健康发展(zhan)造成负面影响,进一步(bu)加剧了消费者的信(xin)任危机。商家及经营(ying)人(ren)员这种越界出格的行为应受到严厉谴责。
(马灿 粤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