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jin)日,李康(化(hua)名)因公出差,在第三方平台购买(mai)了(le)山东(dong)航空从青岛(dao)市飞往(wang)上海市的机票。但是,李康在机场打(da)印行程单发(fa)现(xian),行程单价格为650元(yuan),比他实际支付价格低了(le)240元(yuan)。经交涉,李康最(zui)终拿回了(le)差价。
谁私吞了(le)差价?综合(he)相关案例可知,旅客机票被“退高买(mai)低”,差价“不翼而飞”,已经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ze)。近(jin)年来,伴随(sui)节(jie)假日或出行旺(wang)季(ji)临行前机票价格跳水,一些平台和机构看到高差价带来的“商机”,于是顶风作案,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私自“退高买(mai)低”并吞下差价。
私吞差价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专家指出,“退高买(mai)低”侵害了(le)消费者的财产(chan)安全权和个人信息权,消费者有权向相关代理机构和平台要求赔偿。众所(suo)周(zhou)知,相关代理机构和平台本已赚(zuan)取了(le)佣金(jin),却仍私吞差价,这种(zhong)不光彩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既侵害消费者的合(he)法权益,也侵犯航空运输企业的正当权益。
早在2016年,民(min)航局就(jiu)发(fa)布通知对此类行为说不,《中国民(min)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bi)须(xu)与实收金(jin)额相符。如今,多家航司(si)重(zhong)拳(quan)出击,向“退高买(mai)低”等行为“宣战”,具体做法是,在核实确(que)认旅客“买(mai)贵了(le)”后,将(jiang)先行垫付旅客相应(ying)的差价损失,并按照协议约定对涉事单位采取追(zhui)责措施。
从常理看,机票价格跳水,差价应(ying)归旅客。换(huan)言之,旅客买(mai)贵了(le),应(ying)拿回应(ying)得的差价。这种(zhong)差价不能让相关代理机构和平台据为己有。同(tong)时,相关代理机构擅自退订旅客机票,涉嫌违法。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维护自身合(he)法权益。
私吞差价,表面上看只是一种(zhong)牟利行为,而实际上已经构成了(le)对消费者、对航司(si)权益的侵犯,也破坏了(le)法律尊严。由此可见,私吞差价,看似只是普通的消费“纠纷”,实则(ze)暴露出机票销售市场长期存在的乱象,而这种(zhong)乱象到了(le)必(bi)须(xu)加大力度治理的地步了(le)。
私吞差价,问题不在代理商黑心吃掉多少差价,更在于这种(zhong)恶劣操作,挑(tiao)战了(le)法律法规。为此,无论消费者还是航司(si)都要依法维权。有专家建议,监管部门要履行相应(ying)的职责,加大行政处(chu)罚(fa)的力度。从处(chu)罚(fa)到防范,再到加强监管,多策并举,才(cai)能有效遏制此类乱象。
(责编:徐玉涵、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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