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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ri),北京市(shi)第三中(zhong)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十四届全国政协原(yuan)常委、学问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yuan)主任吴英杰受贿案。
北京市(shi)人民检察院第三分(fen)院起(qi)诉指(zhi)控(kong):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dang)委常委、宣传(chuan)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dang)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dang)委副书(shu)记、党(dang)委书(shu)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guan)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she)合(he)人民币3.43亿余元。检察机关(guan)提请以受贿罪追究(jiu)吴英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zhong),检察机关(guan)出示(shi)了相关(guan)证据,被告人吴英杰及其辩(bian)护人进行了质证,控(kong)辩(bian)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fen)发表了意见,吴英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shi)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dai)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zhong)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期编(bian)辑(ji) 邹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