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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董事会(hui)及(ji)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ji)载(zai)、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yi)漏(lou),并对(dui)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ji)连带责(ze)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企业、恒(heng)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企业(原名: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企业)
● 担保人:双良节能系(xi)统股份有限企业
●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累计为全资(zi)子企业提供(gong)的担保余(yu)额为1,042,105.30万元。
●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 是否存在关联担保:否
● 对(dui)外担保逾期(qi)的累计数(shu)量:无(wu)
一、对(dui)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dui)外担保审议情况
为满(man)足双良节能系(xi)统股份有限企业(以下(xia)简称“企业”)全资(zi)子企业的融资(zi)担保需求,在运作规范和风险(xian)可控的前提下(xia),企业结合2023年担保实际情况于(yu)2024年4月25日(ri)、2024年5月16日(ri)分别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hui)、八届十三次监事会(hui)及(ji)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hui),审议通(tong)过了《关于(yu)为全资(zi)子企业提供(gong)担保的议案》、《关于(yu)对(dui)外借款的议案》,同意企业为全资(zi)子企业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企业、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企业(现更名为恒(heng)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企业)和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企业分别提供(gong)总额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和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zi)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qi)为自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hui)审议通(tong)过之日(ri)起(qi)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hui)召开日(ri)止;企业(含子企业)通(tong)过银行贷款、融资(zi)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qi)间”为自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hui)通(tong)过之日(ri)起(qi)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hui)召开日(ri)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qi)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股东大会(hui)授权企业董事长(chang)/总经(jing)理及(ji)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gong)担保及(ji)借款的相(xiang)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于(yu)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ang)站及(ji)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bian)号2024-021、2024-022、2024-027、2024-028及(ji)2024-032)。
(二)自上一担保公告披露日(ri)至2025年第一季度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yu)企业在年度预计范围内对(dui)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yu)广大投(tou)资(zi)者全面(mian)了解企业担保情况,企业将根据实际担保发生情况对(dui)担保实施进(jin)展选择按月度或季度进(jin)行汇总披露。自企业上一担保公告披露日(ri)至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增加担保金(jin)额为61,486.33万元,增加担保明细如下(xia):
上述对(dui)外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及(ji)关联担保情况,担保发生额以及(ji)累计对(dui)外担保余(yu)额均在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hui)批准的15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无(wu)需再提交企业董事会(hui)及(ji)股东大会(hui)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企业
最近一期(qi)经(jing)审计的主要财务数(shu)据:
单位(wei):万元人民币
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wu)。
3、与(yu)上市企业关联关系(xi)或其他关系(xi):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企业为江苏双良节能投(tou)资(zi)有限企业全资(zi)子企业,江苏双良节能投(tou)资(zi)有限企业为企业全资(zi)子企业。
(二)恒(heng)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企业(原名: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企业)
最近一期(qi)经(jing)审计的主要财务数(shu)据:
单位(wei):万元人民币
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wu)。
3、与(yu)上市企业关联关系(xi)或其他关系(xi):恒(heng)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企业为江苏双良节能投(tou)资(zi)有限企业全资(zi)子企业,江苏双良节能投(tou)资(zi)有限企业为企业全资(zi)子企业。
三、担保事项对(dui)企业的影响
企业对(dui)全资(zi)子企业实施的担保均在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能够(gou)保障全资(zi)子企业日(ri)常(chang)生产经(jing)营(ying)的正常(chang)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ze)》、《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企业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企业资(zi)金(jin)往来、对(dui)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ji)《企业章程(cheng)》等的相(xiang)关规定。被担保企业经(jing)营(ying)状况稳定、资(zi)信良好,不存在损(sun)害企业及(ji)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hui)对(dui)企业的日(ri)常(chang)经(jing)营(ying)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dui)子企业担保数(shu)量及(ji)逾期(qi)担保的数(shu)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ri),企业为子企业提供(gong)担保的余(yu)额为1,042,105.3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企业最近一期(qi)(2023年度)经(jing)审计净资(zi)产的147.04%。企业不存在逾期(qi)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xi)统股份有限企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