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上午,湖北省(sheng)通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专(zhuan)职副主席刘刚贪污、受贿、单位行贿一案,对被告(gao)人刘刚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xing)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si)十万(wan)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xing)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wan)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xing)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wan)元,决定实行有期徒刑(xing)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wan)元。对其贪污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zhui)缴,分别返还(hai)被害(hai)单位;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zhui)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