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ri),经最高人(ren)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龙岩市(shi)中级(ji)人(ren)民法院在长汀对制毒犯(fan)卢某验明正身,押赴刑(xing)场(chang),实行死刑(xing)。
罪犯(fan)卢某,男,1964年3月11日(ri)出生,初中学问(hua),长汀县河田(tian)镇人(ren)。2020年,卢某伙同他人(ren)贩卖、制造毒品(pin)甲基苯丙胺199.246千克,向他人(ren)贩卖甲基苯丙胺3千克。
经最高人(ren)民法院裁定,以贩卖、制造毒品(pin)罪判处(chu)卢某死刑(xing),剥夺政(zheng)治权(quan)利终身,并(bing)处(chu)没收个人(ren)全部(bu)财产。
综合:中国禁毒、福建禁毒
来源:济南日(ri)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