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8日讯 日前,河北金融监管局披露批复显示,河北金融监管局同意廊坊(fang)市投资控股集团(tuan)有限企业受让河北大庆道(dao)桥工程有限企业持有的廊坊(fang)银行(xing)382000000股股份、受让沙河市鑫(xin)汇通(tong)房地产(chan)开发有限企业持有的廊坊(fang)银行(xing)200796000股股份、受让大厂回族自治县润泽商贸有限企业持有的廊坊(fang)银行(xing)141597497股股份,受让后,廊坊(fang)市投资控股集团(tuan)有限企业合计(ji)持有廊坊(fang)银行(xing)115339930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wei)19.99%。
此(ci)前,廊坊(fang)市投资控股集团(tuan)有限企业发布公告称, 廊坊(fang)市投资控股集团(tuan)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廊坊(fang)控股”),经廊坊(fang)控股集团(tuan)第三(san)届董事会第三(san)十八次会议审议通(tong)过了《关于收购廊坊(fang)银行(xing)股权(quan)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收购廊坊(fang)银行(xing)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廊坊(fang)银行(xing)”)12.55%股权(quan)。收购完成后,廊坊(fang)控股所持廊坊(fang)银行(xing)股份占比将升至19.99%,成为(wei)廊坊(fang)银行(xing)第一大股东。根据《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廊坊(fang)银行(xing)变更股权(quan)的批复》(冀金复[2025]36号), 2025年(nian)1月27日完成股权(quan)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