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3月28日电,证监会(hui)发布(bu)关于对(dui)华林证券股份有限企业、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措(cuo)施(shi)的决定,经(jing)查,发现(xian)华林证券股份有限企业(简称(cheng)华林证券)个(ge)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fen);质控(kong)、内核核查把关不严;立项程序(xu)不规范,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bao)荐(jian)业务管理办法》(简称(cheng)《保(bao)荐(jian)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证券企业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kong)制指引》第五十五条、八十一条的规定。朱文瑾作为时(shi)任分(fen)管投行业务高管、葛其明作为时(shi)任投资银行部总经(jing)理,对(dui)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根据《保(bao)荐(jian)办法》第六十四条,证监会(hui)决定对(dui)华林证券、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cuo)施(shi)。现(xian)要求华林证券合规负责人、朱文瑾、葛其明于2025年4月2日15时(shi)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监会(hui)接受监管谈话。
华林证券应引以(yi)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实行投行业务内控(kong)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cheng)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dui)责任人员(yuan)进行内部问责,并(bing)向西藏(cang)证监局(ju)提交书面问责报(bao)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