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6日(ri)讯 3月25日(ri)晚间,帕瓦股份(688184.SH)公(gong)告称,因存在(zai)虚增营(ying)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jia)准备、虚增在(zai)建(jian)工程、印章(zhang)使用管理不规(gui)范等问题,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han)。
公(gong)告显示,浙江证监局在(zai)对帕瓦股份进(jin)行现场(chang)检查中发现,其存在(zai)虚增营(ying)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jia)准备、虚增在(zai)建(jian)工程、印章(zhang)使用管理不规(gui)范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该行为违反《上市(shi)公(gong)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tiao)的规(gui)定。公(gong)司董事长兼总(zong)经理张宝(bao)、副总(zong)经理兼财务总(zong)监袁建(jian)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对相应违规(gui)行为承担(dan)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gui)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han)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shi)场(chang)诚信档案。
事实上,帕瓦股份因业绩披露不准确而被警示,已非首次。
帕瓦股份2024年6月1日(ri)发布(bu)公(gong)告显示,其在(zai)2024年2月28日(ri),披露《2023年度(du)业绩快报公(gong)告》,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1912.09万(wan)元;4月27日(ri),披露的《2023年度(du)业绩快报更正公(gong)告》显示,修正后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为-9737万(wan)元。
因帕瓦股份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浙江证监局对其及张宝(bao)、袁建(jian)军、徐琥下发警示函(han)。
其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在(zai)2024年度(du)持续督导半年度(du)跟踪报告中表示“2024年1月1日(ri)至2024年6月30日(ri)持续督导期内,上市(shi)公(gong)司在(zai)信息披露方面,存在(zai)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的情形”。
资料(liao)显示,帕瓦股份主营(ying)业务为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liao)前(qian)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2024年业绩快报显示,实现营(ying)业总(zong)收入10.37亿(yi)元,同比下降11.48%;归母净利润亏损10.97亿(yi)元,同比下降10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