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ri),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yuan)会广东监管局发布了对(dui)昆腾微电子股份有限企业(以(yi)下简称(cheng)“昆腾微”)及其相关高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及相关高管违反了《证券法》及《招股说明书》相关细则,被责任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yi)合计960万元罚款。
经广东监管局调查,2020年(nian)1月,昆腾微第一大股东李某华以(yi)2元每股的价格向曹某、孙某、刘某志、顾某雪等转让(rang)800万股昆腾微股份,该价格明显(xian)低于同期公允价格6元每股,转让(rang)交易形成的3200万元差(cha)价,构成主要股东对(dui)企业管理层和(he)职工的股份支(zhi)付。2022年(nian)12月30日(ri),昆腾微披露《首(shou)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ban)上市招股说明书》(以(yi)下简称(cheng)《招股说明书》)申报(bao)稿(gao)等文件,2023年(nian)6月30日(ri),披露更新的《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披露了2019年(nian)至2022年(nian)的财务数据。
昆腾微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未如实披露股份转让(rang)价格,上述事项未作股份支(zhi)付会计处理,未确认(ren)当期费用3200万元,导(dao)致2020年(nian)虚增利润总额3200万元,占2020年(nian)利润总额的61.13%,披露的2020年(nian)度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监管局
《行政处罚书》显(xian)示,2023年(nian)7月24日(ri),昆腾微撤回创业板(ban)发行上市申请(qing)。8月4日(ri),深(shen)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zhong)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广东监管局认(ren)定,昆腾微及其相关负责人违反了《证券法》及《招股说明书》相关规定,构成欺诈(zha)发行违法。
应曹某要求,广东监管局于2025年(nian)1月23日(ri)举行听证会,当事人曹某及其代(dai)理人在听证会上提出四点申辩(bian)意见,请(qing)求从轻处罚。但经广东监管局复核,并未采纳曹某的陈诉申辩(bian)意见。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wei)的事实、性(xing)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yi)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dui)昆腾微电子股份有限企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yi)4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曹某是(shi)上述违法行为(wei)直接(jie)负责的主管人员(yuan),被给予警告,并处以(yi)200万元罚款;时任微董事兼总经理孙某、时任微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某志、时任微董事会秘(mi)书顾某雪作为(wei)其他直接(jie)负责人员(yuan),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yi)120万元罚款。
资料显(xian)示,昆腾微电子成立于2006年(nian),是(shi)一家(jia)集成电路设计高新技术企业,注(zhu)册资本(ben)8600万元,主要产品包括(kuo)音频SoC芯片和(he)信号链芯片。
据上交所网站显(xian)示,昆腾微于2020年(nian)8月11日(ri)开始受(shou)理科创板(ban)上市申请(qing),拟融资3.36亿元,经过一轮问询后,昆腾微和(he)保荐(jian)人平安证券于同年(nian)12月24日(ri)分别向上交所一同撤回上市申请(qing)。
同时,据深(shen)交所网站显(xian)示,在申请(qing)撤回两年(nian)后,昆腾微再次在创业板(ban)申请(qing)上市,其创业板(ban)IPO申请(qing)于2022年(nian)12月30日(ri)获得(de)受(shou)理,但在2023年(nian)8月4日(ri),昆腾微和(he)保荐(jian)机构民生(sheng)证券申请(qing)撤回上市申请(qing)文件,深(shen)交所决定终(zhong)止对(dui)其审核。
另外,2023年(nian)7月17日(ri),科创版上市企业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企业(以(yi)下简称(cheng)“纳芯微”)拟收购昆腾微的控股权,纳芯微拟收购JINGCAO(曹靖(jing))、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huo)企业(有限合伙(huo))等10名昆腾微股东33.63%的股权。后纳芯微又陆续与20名昆腾微的股东签署意向协议,拟通过现金(jin)方式收购20名股东持有昆腾微的33.97%股份。综上,纳芯微已与昆腾微的30名股东签署了意向协议,收购比例(li)提升至67.60%。
但最终(zhong),交易各方仍未能就本(ben)次收购事项达成最终(zhong)共识,无(wu)法签署正式收购协议,经纳芯微审慎研(yan)究,决定终(zhong)止本(ben)次收购。
此前2月21日(ri),最高人民检察院(yuan)和(he)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yuan)会在京联合召开“依(yi)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促(cu)进(jin)资本(ben)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资讯发布会。
据先容,2022年(nian)至2024年(nian),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欺诈(zha)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背(bei)信损(sun)害上市企业利益等财务造假犯罪案(an)件69件18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31件重大案(an)件,已有27件提起公诉。对(dui)组织、指挥造假的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积极参与造假的企业企业人员(yuan)以(yi)及配合的中介组织人员(yuan)、第三方人员(yuan)依(yi)法进(jin)行全链条追责。
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yuan)会党委委员(yuan)、副主席李明表示:“欺诈(zha)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wei)扰乱破坏市场秩序,侵蚀市场信用根基(ji),甚至还会诱发金(jin)融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打击投资者信心。证监会稽查执法的职责使命,就是(shi)遵循反证券欺诈(zha)的基(ji)本(ben)逻辑,通过惩治违法“已然(ran)”,震慑违法“未然(ran)”,激浊扬清,修复信用,为(wei)资本(ben)市场公平秩序保驾护航,为(wei)广大投资者根本(ben)利益提供坚强(qiang)有力的法治保障(z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