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uo)网财经3月13日讯 昨日,国(guo)家金融监督管理(li)总局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fa)信息公开(kai)表显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企业(简称“浦银金租”)时任(ren)业务管理(li)部、业务二部负责人朱(zhu)强,因(yin)对企业部分售(shou)后回(hui)租业务租赁物(wu)并非由承租人真(zhen)实(shi)拥有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相关(guan)责任(ren),上海监管局对其予以警告。
今年1月,据上海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fa)信息公开(kai)表,浦银金租因(yin)存在(zai)部分售(shou)后回(hui)租业务租赁物(wu)并非由承租人真(zhen)实(shi)拥有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海监管局对其罚(fa)款40万元。
公开(kai)资(zi)料显示,浦银金租是从事融资(zi)租赁业务的全国(guo)性非银行金融机(ji)构,企业于2012年5月11日在(zai)上海正式开(kai)业,注册资(zi)本 64.03 亿元。企业控股股东为上海浦东发(fa)展银行,股东还包括中国(guo)商用飞(fei)机(ji)有限责任(ren)企业、上海国(guo)有资(zi)产经营有限企业、上海西岸智慧谷发(fa)展有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