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jiang)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发生一起(qi)情节特殊的盗窃(qie)案件。犯罪嫌疑人公然向治安监(jian)控“示爱”,作案过程(cheng)中(zhong)的“比心”手势成(cheng)为关键(jian)证据,警方8小时锁定、12小时抓(zhua)获嫌疑人,迅(xun)速破获案件,追回(hui)被盗财物,生动诠释了“科技(ji)强警”的实战效能。
据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卫(wei)东派(pai)出所高杰所长先容,2月25日凌(ling)晨3时许,王某某、刘某某、吴某某三人至某居(ju)民小区实施盗窃(qie)。公共视(shi)频清晰显示,作案过程(cheng)中(zhong),王某某发现治安监(jian)控探(tan)头后,非但(dan)没(mei)有中(zhong)止犯罪,反(fan)而面向镜头作出“比心”手势后,又用黑塑(su)料袋将监(jian)控探(tan)头蒙盖,随后与同伙将停放在单元门前的电动车盗走。
案发辖区卫(wei)东派(pai)出所民警依托“视(shi)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视(shi)频追踪系统(tong),迅(xun)速锁定嫌疑人活动轨迹,于案发当日下午将王某某、刘某某、吴某某三人全部抓(zhua)获归案。
主办民警李亚江(jiang)告诉记者,在依法将三名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ji)关后,发现三人均不(bu)满16周岁,两名男孩15岁,一名女孩仅有14岁。
据嫌疑人王某某交代,起(qi)初(chu)在作案时并未发现监(jian)控,在发现监(jian)控后想起(qi)了影片里的一些有趣画面,突发奇想向监(jian)控“比心”后并将摄像头遮挡,以侥幸的心理继(ji)续(xu)实施盗窃(qie),三人并未想到警察能够找到他们。
经查,涉案三人中(zhong)两人有违法前科,其盗窃(qie)物品价值3000元,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其行为触犯了《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tiao)规定,涉嫌构成(cheng)盗窃(qie)罪。因王某某、刘某某、吴某某三人均未达到刑事责(ze)任年龄,最终该案转为行政案件办理,目前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依法对三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ti)示:
视(shi)频监(jian)控系统(tong)作为“城市(shi)天眼”,不(bu)仅是侦查利器,更是震慑违法的重(zhong)要屏障(zhang)。任何挑战法律(lu)底线(xian)的行为,终将受到严惩(cheng)。
转自:法治日报
来源:FM909济南经济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