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duan)剧推广”中藏着很多陷阱。图/IC photo
近(jin)来,在短(duan)视频平台和社交网站上,大量号称“零基(ji)础月入过万”“宝妈在家就能做”的短(duan)剧推广“教学帖”吸(xi)引着渴望通过副业(ye)创收的网友。然而,当有网友的妈妈尝试进入这个赛道后,忙(mang)活一个月,仅入账(zhang)47.84元,且账(zhang)号因为涉(she)嫌“搬运”被举报。
所谓(wei)“短(duan)剧推广”,就是将短(duan)剧下载下来,进行二创剪辑和视频分发,通过植入链接或口令,引导网友跳转到(dao)专属(shu)短(duan)剧平台付费观看,由此获得佣金。
但这一模式,却正(zheng)在陷入一种骗局。央视记(ji)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短(duan)剧推广”为关键词搜(sou)索,查询(xun)到(dao)近(jin)千条(tiao)投诉,其中有相(xiang)当一部分直指“培训课程(cheng)虚假宣传”“视频没有流量”“没有赚到(dao)钱”。在流量经济裹挟下,一场以“零基(ji)础月入过万”为诱饵(er)的新型骗局——短(duan)剧推广培训正(zheng)在平台上兴起(qi)。
所谓(wei)的短(duan)剧推广培训,表面披着“副业(ye)创收”的合法(fa)外衣,实则(ze)是一种层层嵌套的收割(ge)链条(tiao)。这种以信息差为镰刀、以法(fa)律漏(lou)洞为护盾(dun)的商业(ye)模式,不仅暴露出短(duan)视频野蛮生长中的监管盲区,更折射出平台经济生态中亟待厘清的法(fa)律责任边界。
此类骗局已形成(cheng)完整的商业(ye)闭环。前端以免费课程(cheng)吸(xi)引流量,中端以授权费、工(gong)具费实施(shi)多重收割(ge),后端通过诱导用(yong)户(hu)发展下线(xian)完成(cheng)“裂(lie)变”。这种“三级套圈”模式看似规避了(le)传统传销的层级返利(li)特征,实则(ze)通过“常识付费”的包装实现法(fa)律脱罪(zui)设(she)计(ji)。
根据《广告法(fa)》第(di)二十四条(tiao)的规定,教育(yu)、培训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保证性承诺。但是,“短(duan)剧推广”中,却能够(gou)清晰地看到(dao)这些产品宣称“零基(ji)础月入过万”。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短(duan)剧推广还涉(she)嫌违反(fan)《反(fan)不正(zheng)当竞(jing)争法(fa)》第(di)八条(tiao)规定的“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shou)状况(kuang)、用(yong)户(hu)评价、曾(ceng)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ren)误解的商业(ye)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bang)助(zhu)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ren)误解的商业(ye)宣传”的规定。
但在司法(fa)实践(jian)中,此类行为往往被降格为民事纠纷,刑事立案面临举证困境——这正(zheng)是骗局设(she)计(ji)者的精妙之处:将欺骗行为拆(chai)解为多重民事合同(tong)关系,利(li)用(yong)法(fa)律对“商业(ye)夸大宣传”的宽容空(kong)间实施(shi)精准收割(ge),从而完成(cheng)法(fa)律脱罪(zui)。
然而,平台作为利(li)益相(xiang)关方,却不能视而不见。当短(duan)视频平台充斥着“宝妈日入三千”的推广视频、网友不断因之上当受骗时,平台已经成(cheng)为骗局的流量放大器。
依据《互联网广告管理(li)办法(fa)》第(di)十六条(tiao)规定,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对明知或应知的违法(fa)广告采取必要措施(shi)。但现实是,在“短(duan)剧推广”宣传中,大量未标注“广告”字样的推广内容以“经验分享”形式规避监管。
更值得追问的是,受害者因“搬运”遭封(feng)号,但疑似诈(zha)骗账(zhang)号却能持续运营,这种“选择性执法(fa)”暴露出平台监管的明显漏(lou)洞。
所以,治理(li)此类互联网灰产需要构建穿透式监管体(ti)系。首先,平台需要承担起(qi)自己的责任,利(li)用(yong)大数字等技术,对“零基(ji)础暴富”类宣传实施(shi)关键词屏蔽;其次,完善资金流向监控系统,对短(duan)期内高频次收取培训费、工(gong)具费的账(zhang)户(hu)启动穿透式审查;其三,强化平台连带责任,当违法(fa)内容投诉量达到(dao)阈(yu)值时,应推定平台存在过错责任。
总而言之,从“短(duan)剧推广”的骗局来看,对这种“合法(fa)骗术”的治理(li),需要的不仅是修(xiu)补性的法(fa)规调整,更应启动对平台责任体(ti)系的根本性重构。毕竟,网络不是法(fa)外之地,技术再(zai)炫目,话术再(zai)诱人(ren),也不能突破法(fa)律底线(xian)——守住这一底线(xian),正(zheng)是穿透式监管的核心使命(ming)。
撰(zhuan)稿 / 聂书江(中国政法(fa)大学光明资讯传播学院副教授)
编辑 / 柯锐
校对 / 陈(chen)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