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xun) 记者黎(li)秀敏 近日(ri),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劳(lao)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阳人社行罚字〔2025〕4号)。被(bei)处罚单位(wei)为惠州凯(kai)天金典酒店有限(xian)企业,因其存在招用未成年工的违法行为,被(bei)处以30000元罚款。
据决定书显示,惠州凯(kai)天金典酒店有限(xian)企业位(wei)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白石村水围地段。经调查,该酒店在2024年3至(zhi)4月、2024年10至(zhi)12月以及2025年2月,招用未成年人张X从事(shi)服务(wu)员工作,此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2025年2月27日(ri),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yi)法向该酒店送达了《劳(lao)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惠阳人社监罚字〔2025〕第3号),拟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bian)。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yi)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wu)十二条规定,作出了对该酒店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如该酒店不服本决定,可(ke)在收到(dao)决定书之日(ri)起60日(ri)内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或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ye)可(ke)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zhi)行。若酒店逾期不履行本决定,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yi)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zhi)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