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理财企业作为IPO网下(xia)投资者,并将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资管产品纳入A类配售对(dui)象范畴,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ta)投资者。二是明确理财企业、保险企业管理的多个产品参与上市企业定增认购时,可以合并计算,视为一个发行对(dui)象。三是根据新《企业法》相(xiang)应调整(zheng)相(xiang)关(guan)条款(kuan)和表述(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