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7日(ri)电(记者申铖)记者27日(ri)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支(zhi)持自由贸易(yi)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yi),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ju)日(ri)前发通知称,继续实(shi)施离岸贸易(yi)印(yin)花(hua)税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对注(zhu)册登记在(zai)中国(上(shang)海)自由贸易(yi)试验区及临港(gang)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yi)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yi)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yi)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shan)东)自由贸易(yi)试验区青岛(dao)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yi)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yi)港(gang)的企业(ye)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ye)务书立的买卖合同(tong),免征印(yin)花(hua)税。
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ye)从非居民企业(ye)购(gou)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ye)转售(shou)该(gai)货物,且该(gai)货物始终未实(shi)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yi)。通知自2025年4月1日(ri)起实行至2027年12月31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