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an)卷】
闫(yan)科翰,男(nan),汉族,1995年(nian)1月生,四川德阳(yang)人,2017年(nian)6月参(can)加工作。曾任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企业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li)、新都区香城新材料企业实行董事兼总经理(li)。
2023年(nian)9月,闫(yan)科翰因涉嫌严(yan)重(zhong)违法,接受新都区监委监察调查。
2024年(nian)1月,闫(yan)科翰因严(yan)重(zhong)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被解雇公职。
2024年(nian)5月,闫(yan)科翰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pan)处有期徒刑四年(nian)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案(an)探】
从校门踏入国企(qi)大门任实行董事兼总经理(li),闫(yan)科翰仅用了六(liu)年(nian)时间(jian),但这六(liu)年(nian),也让(rang)他从年(nian)轻有为(wei)的培养(yang)对象堕落成为(wei)腐败分子。“我收(shou)的这些钱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踏破红线,我会一直是(shi)父母的骄傲、同(tong)事的榜(bang)样。现在却让(rang)父母活(huo)在闲言碎语中,跟女朋(peng)友的婚约也无(wu)法兑现,真正的人财两空。我今年(nian)才30岁,不敢想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如今,身处铁窗高墙内的闫(yan)科翰,常常懊悔痛哭。
成都市新都区香城新材料企业原实行董事兼总经理(li)闫(yan)科翰接受审查调查。
年(nian)轻有为(wei),高看一眼厚(hou)爱三(san)分
2017年(nian),大学毕业后的闫(yan)科翰应聘到(dao)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工作。初(chu)入职场的他心中满怀抱负,立(li)志干出一番事业,凭借着(zhe)扎实的专业知(zhi)识和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很快得到(dao)企业认可,并被任命为(wei)投融资部法务专员,负责企业融资业务的融资方案(an)审核,一些重(zhong)大项目更是(shi)让(rang)他作为(wei)评审专家、技术顾问参(can)与决策咨询。
“他情商和智商都很在线,年(nian)轻能(neng)吃苦,脑(nao)袋又灵(ling)活(huo),领导都很喜(xi)欢他。”这是(shi)闫(yan)科翰同(tong)事对他最(zui)多的评价。作为(wei)一名优(you)秀的大学毕业生,刚刚参(can)加工作的闫(yan)科翰勇于表现、积极进取,短短3年(nian)时间(jian),25岁的他就完成了从法务专员到(dao)政策法务科副科长,再到(dao)投融资部副部长的任职经历。27岁,更是(shi)被提拔至香城新材料企业实行董事兼总经理(li)的重(zhong)要岗(gang)位(wei),组(zu)织的信任和厚(hou)爱可见一斑。
“这一路走来都那(na)么顺畅(chang),感觉自己的前(qian)途非常光明,内心的骄傲自满情绪也在增(zeng)加。”闫(yan)科翰在忏悔书中写道。职务得到(dao)提升、位(wei)置(zhi)更加重(zhong)要,但闫(yan)科翰却逐渐放松了理(li)论学习、放松了世(shi)界观(guan)改造,在与金融机构、商人老板的交(jiao)往中,面对动辄上亿元的项目和过千(qian)万的利润,开始觉得自己收(shou)入微薄(bao)而又寒(han)酸,巨大落差下,他心态逐渐失衡。
心态失衡必(bi)然引发行为(wei)失范,贪念一起必(bi)将坠入违法犯罪深渊。2017年(nian),某融资企业实际控制人袁某、谢某赴香城企业对接融资业务,闫(yan)科翰作为(wei)法务专员负责审查双方框架协议及融资项目协议。接洽初(chu)期,闫(yan)科翰本着(zhe)公正态度和职业操守,对多项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为(wei)“顺利”推进业务并与闫(yan)科翰搞好关系,袁某等人决定(ding)私下用“诚意”去打通“堵点”。于是(shi),袁某找(zhao)到(dao)闫(yan)科翰,提出按融资总额千(qian)分之一的比例送予好处费,闫(yan)科翰心里一算,这一笔好处费就高达35万元。
面对项目融资方别有用心的拉拢“围猎”,思想“总开关”已经松动的闫(yan)科翰,就在袁某等人送出的35万元“好处费”中败下阵来。他开始沉迷(mi)权力(li)变现,利用“融资专员”的身份(fen)和职务便利,与商人老板做起了“生意”,在审查双方框架协议及融资项目协议上大开方便之门,妄想赚得盆(pen)满钵满。
行差踏错,泥足(zu)深陷无(wu)法自拔
谈到(dao)第一次收(shou)钱的场景,闫(yan)科翰回忆:“我当时正在办公,融资方来找(zhao)我,随后便给了我一个鼓鼓的双肩包,我的感觉是(shi)惊讶,不知(zhi)道怎么去应对,稀里糊涂地就拿着(zhe)了。”虽然内心十分忐忑,但看到(dao)满背包的百元大钞,闫(yan)科翰还是(shi)开心并慌张地接受了这笔35万元的现金巨款……
闫(yan)科翰对调查人员交(jiao)代,一开始收(shou)钱的时候,自己还是(shi)忐忑不安,内心也曾挣扎过,但在自大情绪和侥幸心理(li)的驱使下,对法律法规缺乏敬(jing)畏,反而认为(wei)自己就是(shi)学法律专业的,肯定(ding)能(neng)比别人隐藏得更好,而且这些钱是(shi)别人主动送的、也不是(shi)公家的钱,企业不会察觉,闫(yan)科翰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做得天衣无(wu)缝。
第一次伸手的“成功经历”成了闫(yan)科翰思想上的溃坝,使其(qi)世(shi)界观(guan)、人生观(guan)、价值观(guan)彻底扭曲。“后期就不拒绝了,你给我多我也要,给我少我也接着(zhe),不像(xiang)刚开始的时候那(na)么忐忑,后来真是(shi)有点麻(ma)木了。所以说第一次不能(neng)伸手接,这个是(shi)很关键的。”闫(yan)科翰忏悔道。
利用投融资业务法规审查、融资方案(an)谈判(pan)等职务便利,闫(yan)科翰先后帮助袁某等人实际控制的融资中介机构与香城企业完成了10个融资项目。按照事前(qian)约定(ding)的“老规矩”,袁某等人按融资总额的千(qian)分之一给闫(yan)科翰送上好处费。经查,2017年(nian)9月至2020年(nian)6月,闫(yan)科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1次收(shou)受融资中介机构好处费共计(ji)232万元。
融资业务是(shi)香投集团资金密集地带,而且需要资金时均由融资专员直接告知(zhi)金融机构,这便给了融资专员自主选择的权力(li)。可以说,融资专员既是(shi)运动员,又是(shi)裁(cai)判(pan)员。闫(yan)科翰刚踏出校门就身处“管钱、管项目、管审批”等资金密集、权力(li)集中的工作岗(gang)位(wei),没有经受严(yan)格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jian)锻炼的他,在单位(wei)严(yan)管的缺失和清廉教(jiao)育的缺位(wei)下,彻底迷(mi)失在了“权力(li)的幻觉”中。
闫(yan)科翰一边收(shou)钱一边自我安慰,自认为(wei)这是(shi)行业潜规则,项目能(neng)顺利推进,自己也是(shi)出了力(li)的,收(shou)钱也就变得理(li)所应当,全然忘(wang)记了融资谈判(pan)、审核方案(an)、推进项目这些工作是(shi)自己的分内之事,错把权力(li)当成了敛财的工具。
在此期间(jian),即便因香城企业人员分工调整,闫(yan)科翰负责的工作事项有所变动,他也会想尽办法以经办人员身份(fen)促(cu)进项目完成。此时的闫(yan)科翰已深陷于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yi)网”之中,尽管内心法律的警钟(zhong)不断敲响,但在金钱的强烈诱惑(huo)之下,闫(yan)科翰已经无(wu)法自拔。
装穷叫苦欲盖弥彰,终陷囹圄悔不当初(chu)
“闫(yan)科翰是(shi)知(zhi)法的,他深谙‘伸手必(bi)被捉’的铁律,‘想要又怕’的心理(li)驱使他挖空心思把肮脏的权钱交(jiao)易进行粉饰伪装。”办案(an)人员说。
面对巨大的金钱诱惑(huo),闫(yan)科翰的欲望日益(yi)膨胀,但党(dang)纪国法的严(yan)厉又让(rang)他心生畏惧。身为(wei)法科生的闫(yan)科翰为(wei)规避风险给自己定(ding)了一套“标准”:收(shou)钱只收(shou)现金,如果数额大,就分多次收(shou)取,而且绝不能(neng)存入银行。
大笔的现金分批存放到(dao)了闫(yan)科翰购置(zhi)的新房中,刚开始看到(dao)一捆捆的现金,他会觉得自己成为(wei)了真正的人生赢家,但是(shi)随着(zhe)收(shou)到(dao)的钱越(yue)来越(yue)多,他却越(yue)来越(yue)心虚(xu)。正式走上领导岗(gang)位(wei)后,他更加注意“影响”,从不大手大脚花(hua)钱,生怕自己“露出马脚”,引人怀疑。调查发现,闫(yan)科翰还借有消费贷,以此来伪装,展现生活(huo)不富裕。
“以前(qian)收(shou)的钱就像(xiang)绑在身上的定(ding)时炸弹,随时可能(neng)爆炸,每天都生活(huo)在担惊受怕中,生怕组(zu)织哪(na)天找(zhao)上门来。”闫(yan)科翰交(jiao)代说,他尽力(li)掩饰,甚至会预想到(dao)组(zu)织可能(neng)会找(zhao)他谈话的内容,自己应该如何应对。侥幸心理(li)与自我麻(ma)痹的鸵鸟心态,暴(bao)露了他逃避现实的扭曲心理(li)。
费尽心机一场梦,竹篮打水一场空。半年(nian)后,组(zu)织在查办一起案(an)件时,一条线索指向(xiang)了闫(yan)科翰。闫(yan)科翰随即被留置(zhi)调查,此时的闫(yan)科翰还抱有一丝幻想,希翼利用自己的法律知(zhi)识掩盖事实,但随着(zhe)一桩桩一件件确凿无(wu)疑的违法事实被查出来,和闫(yan)科翰合作过的融资方也供出了实情,闫(yan)科翰幻想破灭。
闫(yan)科翰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在忏悔录中他这样写道:“有第一次就会有无(wu)数次,如果第一次我就主动拒绝,也许我的人生不会有如此下场,自己一手好牌,却打得稀烂……”
【案(an)析】
国企(qi)腐败易发、多发,涉及领域广,既有企(qi)业高管,也有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人群趋于年(nian)轻化,这与企(qi)业所掌握的资金和资源直接相(xiang)关,资金越(yue)密集,资源越(yue)富集,越(yue)有可能(neng)滋生腐败。然而部分企(qi)业在集中发展经济(ji)的同(tong)时,忽略了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对员工的正确引导,加之有的企(qi)业重(zhong)效益(yi)轻监督,认为(wei)监督不仅不能(neng)创造效益(yi),反而制约企(qi)业发展,从而弱(ruo)化监督部门职能(neng),导致监督缺位(wei)、监管体系出现漏洞,为(wei)腐败行为(wei)提供了可乘之机。当前(qian),贯彻全面从严(yan)治党(dang)要求,构建新形势下国有企(qi)业“大监督”格局,保障护航国企(qi)高质量发展,是(shi)做实新时代监督工作需要探索的重(zhong)大课题。闫(yan)科翰作为(wei)国企(qi)领导干部,在刚进入国企(qi)法规审核工作岗(gang)位(wei)时就腐化堕落,在人生和事业成长的黄金期跌(die)进腐化的深渊,理(li)想信念丧失,价值观(guan)错位(wei)扭曲,知(zhi)法犯法,有章不遵、有法不依,严(yan)重(zhong)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罪,且在党(dang)的十八大后仍(reng)不收(shou)敛、不收(shou)手,性质恶劣、情节严(yan)重(zhong),应予严(yan)肃处理(li)。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ding),给予其(qi)解雇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xiang)关规定(ding),闫(yan)科翰的行为(wei)应当认定(ding)构成受贿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san)十三(san)条:有下列行为(wei)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zhong)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yan)重(zhong)的,予以解雇:
(一)贪污贿赂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wei)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san))纵容、默许特定(ding)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
拒不按照规定(ding)纠正特定(ding)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huo)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zhi):
……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wei)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tong)案(an)卷材料、证据一并移(yi)送人民检察院(yuan)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san)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shou)受他人财物,为(wei)他人谋取利益(yi)的,是(shi)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ji)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ding),收(shou)受各种名义的回扣(kou)、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