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xun) 据(ju)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dui)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zhu)任吴晓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ti)进行(xing)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晓斌丧失(shi)理想信念(nian),背弃初心使命,对(dui)党不忠诚不老实,对(dui)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dong);罔顾中央八(ba)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xiang)公正实行(xing)公务的宴请,借用(yong)管理服务对(dui)象(xiang)车辆;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yong)工(gong)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cai)物;清廉底(di)线失(shi)守(shou),给予公职人员钱款;利用(yong)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fei)法收受巨额财(cai)物。
吴晓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lu)、组织纪律(lu)、清廉纪律(lu),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qie)在党的十八(ba)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xiang)恶劣,应(ying)予严肃处理。依(yi)据(ju)《中国共产党纪律(lu)处分条(tiao)例》《中华人民(min)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晓斌解雇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对(dui)其作出解雇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ti)移送(song)检察机关依(yi)法审查起诉,所涉财(cai)物一并移送(song)。
(山西省纪委监委)
编辑(ji) 李(li)忆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