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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yang)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fu)书记、副(fu)主任(ren)吴晓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jin)行(xing)了立案(an)审查调查。
经查,吴晓斌丧失(shi)理想信念,背弃初(chu)心(xin)使(shi)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kang)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罔顾中央(yang)八(ba)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jie)受可能影响(xiang)公正实行(xing)公务的宴请(qing),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ren)用工作(zuo)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shi)守,给予(yu)公职人员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晓斌严重违反(fan)党的政(zheng)治纪律、组织纪律、清廉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ba)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xing)质严重,影响(xiang)恶劣,应予(yu)严肃(su)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li)》《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zheng)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jiu)并报(bao)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yu)吴晓斌解雇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对其作(zuo)出解雇公职处分;收缴(jiao)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