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快来送我回家!”近日,昆明市公安局西(xi)山分局团结派出所深夜突然接到(dao)一个“特殊(shu)订单”。酒醉的大(da)理男子施某在同学聚会散场后,竟将报警电话(hua)当作“代驾热线”,连(lian)续4次拨(bo)打110要求派车接送。
面对民警的耐心劝导,施某不仅置若罔闻,更语(yu)出惊人地(di)称,“我有AK47和AK48!”“要炸派出所!”嚣张言论瞬间触发“警报键(jian)”,民警立(li)即(ji)启(qi)动案件调查程序。
民警迅速(su)行动,查证事实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施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制止了(le)这(zhe)场荒(huang)唐的闹剧。
警方提(ti)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bing)处五百元以下罚款(kuan);情(qing)节(jie)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kuan):(一)散布(bu)谣言,谎(huang)报险情(qing)、疫情(qing)、警情(qing)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xu)假的爆(bao)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bao)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昆明西(xi)山公安)
来源:中国资讯周(zhou)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