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chun)市提出,要落实好当地支撑(chi)民营企业发展“18条”举措,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chang)竞争的各种障碍,大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chi)续营造稳定(ding)、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huan)境。
去年4月,长春(chun)市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37条”,提出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促进各类企业优势互补、竞相发展;落实市场(chang)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促进“非禁即入”,打破隐性(xing)壁垒,做到(dao)“应(ying)放尽放”“应(ying)开(kai)尽开(kai)”。为落实该实施意见,长春(chun)市配(pei)套出台的18条政策措施推出了资金奖补等举措,中小微企业、个(ge)体工(gong)商户普遍受益。数据显示,2024年,长春(chun)市新登(deng)记(ji)经营主体25.2万户,新增民营企业超(chao)6万家。
长春(chun)市支撑(chi)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不(bu)断发力。在今年初已出台推动(dong)经济持(chi)续向好“31条”政策措施基础上,近日又制定(ding)发布“11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市场(chang)信心、激发市场(chang)活力。这“11条”政策措施提出,支撑(chi)中小企业参与工(gong)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dong)中,超(chao)过400万元的工(gong)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在坚持(chi)公开(kai)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xia),面向中小企业预留40%以上份额;400万元以下(xia)依法无须(xu)公开(kai)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依规选择(ze)中小企业承接。
民营经济已成为长春(chun)经济社会(hui)发展不(bu)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统计显示,2023年,长春(chun)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该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bi)重达53%,民营经营主体突破154万户、占该市经营主体总量的97%。该市80%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3%的专(zhuan)精特新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
2024年,长春(chun)通过持(chi)续推进政务服(fu)务改革(ge),95%事项实现“只进一门”、227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40%政策服(fu)务事项“免申即享”;社会(hui)投资项目审(shen)批时限由180天压缩至58天,被住建部评为“改革(ge)成效(xiao)最为明显”地区。
长春(chun)市委书记(ji)张(zhang)恩惠表(biao)示,长春(chun)将全面落实市场(chang)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废止涉及民营企业的不(bu)合理条件和歧视性(xing)条款,确保(bao)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hui)平等、规则平等,以市场(chang)化、法治(zhi)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huan)境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坚定(ding)信心、抢抓机遇,深度参与经济社会(hui)发展各项事业,推动(dong)长春(chun)全面振兴(xing)取得新突破。 (经济日报记(ji)者 马洪超(c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