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央视资讯客户端】;
来自公(gong)安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机(ji)动车保有量达4.53亿辆,其中汽车3.53亿辆,这为二手汽车市场(chang)提供了充足的车辆来源,再加(jia)上(shang)汽车行(xing)业的“以旧换新”政策,也促进了二手车交易的发展。
但在二手车交易中,也存在商家利用信息上(shang)的不对等,故意隐瞒车辆事故信息,侵犯消费者(zhe)知情权,甚至恶意欺诈消费者(zhe)的情况。那遇(yu)到这些问题,消费者(zhe)又该如何(he)维护自己(ji)的合法权益(yi)呢?
花55万买下(xia)二手车 竟是(shi)“全损事故车”
北京市民金先生(sheng)与某知名(ming)品牌汽车销售公(gong)司(si)签署销售协(xie)议(yi),购买了一辆行(xing)驶里程仅有7100多公(gong)里的二手品牌车,车辆价款55万余元。购车后不久,金先生(sheng)发现车辆在行(xing)驶过程中,存在异常抖动等问题,后经检测和调查,发现这辆车发生(sheng)过重大事故。
金先生(sheng)认为,自己(ji)购车是(shi)在车辆发生(sheng)事故6个月后,作为车辆的官(guan)方特约经销商,也就是(shi)大家常说的4S店,竟然完全对自己(ji)进行(xing)了隐瞒销售,他认为汽车销售公(gong)司(si)的行(xing)为构成欺诈,起诉到法院(yuan)要求退还车辆,并进行(xing)3倍赔偿。
法庭上(shang),金先生(sheng)还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该品牌汽车的官(guan)方网站,宣传其销售的二手车无重大车辆损伤,无重大改装,通(tong)过官(guan)方认证二手车110项标准检测,在4S店的二手车展厅里和车上(shang)也都贴(tie)有官(guan)方认证二手车标识。
在官(guan)方特约经销商的4S店内,花和新车接近的价格竟然买到一辆全损事故车,金先生(sheng)认为,这与他们的宣传和承(cheng)诺完全不符。对此,汽车销售公(gong)司(si)辩称,这辆车也是(shi)他们从(cong)别人手里高价收过来的,对车辆发生(sheng)过重大事故并不知情。
法院(yuan)审理(li)后认为,商务部发布的《二手车交易规范》规定(ding),“二手车经销企业将(jiang)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xing)检测和整备。”涉案的汽车销售公(gong)司(si)作为某品牌汽车的特约经销商,其有义务也应当(dang)有能力了解涉案车辆可能存在的重大瑕疵。根据该品牌汽车官(guan)方网站的宣传,其特约经销商是(shi)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的,可以辨别车辆是(shi)否属于重大事故车,是(shi)否进行(xing)过改装。
法院(yuan)最后认定(ding),汽车销售公(gong)司(si)在与金先生(sheng)达成交易的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情形,侵害了金先生(sheng)作为消费者(zhe)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认定(ding)汽车销售公(gong)司(si)的行(xing)为构成欺诈。
构成欺诈!商家不服一审判决 提起上(shang)诉
一审法院(yuan)认定(ding)汽车销售公(gong)司(si)的行(xing)为构成欺诈,判决退还车辆并进行(xing)3倍赔偿。汽车销售公(gong)司(si)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自己(ji)在将(jiang)汽车销售给金先生(sheng)时,确(que)实不知道车辆曾发生(sheng)过重大事故,遂提起上(shang)诉。
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yuan)对该案进行(xing)了二审宣判,判决撤(che)销合同、汽车销售公(gong)司(si)退还金先生(sheng)购车款551500元,并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1654500元。
法官(guan)提示,作为二手车经营企业,首先就是(shi)要依法诚信经营,对车辆的性能、是(shi)否发生(sheng)重大事故等重要信息,如实、完整告知消费者(zhe),任何(he)隐瞒行(xing)为都可能要承(cheng)担不利后果。
“欺诈”还是(shi)“知情权侵害” 如何(he)界定(ding)?
在二手车买卖(mai)中,如果商家故意隐瞒或虚构重大事实,导致消费者(zhe)陷入错误认知并作出交易决定(ding),商家需要承(cheng)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但是(shi)如果商家明确(que)告知车辆损伤的重大事实,没有把非核心的信息全面告知,那么,这种情形算(suan)欺诈吗?
北京的张女士想买一辆电动车,在看车时,恰好某国际(ji)品牌一辆原本价格90多万元的车,在作为公(gong)司(si)行(xing)政用车一年后,折后价54万余元出售,这让(rang)张女士心动了。购买前,销售人员明确(que)告诉她,这辆车更换过后电机(ji)。
购车前张女士曾多次询问销售人员,车辆是(shi)否发生(sheng)过事故,对方都告诉她没有。在完成车辆登记差不多一个月时,她儿子联(lian)系保险公(gong)司(si)给车辆上(shang)保险,出乎(hu)意料的是(shi),保险公(gong)司(si)竟告诉他这辆车发生(sheng)过事故。
针对这次事故,汽车销售人员说明说,车辆在一年前确(que)实有过一次出险记录,当(dang)时这辆车发生(sheng)剐蹭事故,右后叶子板、右后轮毂等部位需要做钣金和喷漆,预估维修费用4500元,但由于损伤很小,当(dang)时并未实际(ji)换件维修,他们之前并不知情,所以没有告诉他。
对于这次事故,张女士耿耿于怀,认为是(shi)汽车销售公(gong)司(si)故意对她进行(xing)了隐瞒。张女士请求法院(yuan)判决汽车销售公(gong)司(si)退还车辆并对自己(ji)进行(xing)3倍赔偿。
法庭上(shang),汽车销售公(gong)司(si)再三辩称,对于这次事故,他们因未查到维修记录,误以为车辆不存在事故,确(que)实不是(shi)故意对张女士进行(xing)隐瞒。
法院(yuan)审理(li)后认为:
张女士购买车辆前,汽车销售公(gong)司(si)已明确(que)将(jiang)车辆更换过后电机(ji)这样(yang)的重大事实告知了她,同时,连(lian)车辆前部轻微的擦伤受损情况也告知了她。至于车辆右后轮部位因发生(sheng)事故受损的情况,当(dang)时销售人员确(que)实没发现,主观上(shang)并无刻意隐瞒的意图。
其次,就电动汽车而言,电机(ji)属于直接关系行(xing)车安全和性能的重要部件,张女士在明知电机(ji)更换的情况下(xia),依然决定(ding)购买,是(shi)对车辆状况以及大幅(fu)优惠后,对性价比认可的情况下(xia)做出的购买决定(ding)。
据此法院(yuan)认定(ding),汽车销售公(gong)司(si)的行(xing)为不构成欺诈。
但依据我国消费者(zhe)权益(yi)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ding),经营者(zhe)向(xiang)消费者(zhe)提供有关商品或者(zhe)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dang)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zhe)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车辆出险情况应属其可以查询获取(qu)的信息,公(gong)司(si)在销售涉案车辆前未全面查询车辆信息,未尽审慎注意之义务,侵犯了张女士作为消费者(zhe)的知情权。法院(yuan)最后判决汽车销售公(gong)司(si)赔偿张女士10万元。
网拍异地购车 竟发现车被查封不能过户
由于网络拍卖(mai)的公(gong)开性、透明性以及选择的多样(yang)性,在二手车买卖(mai)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网拍车,但是(shi)网拍车由于很多是(shi)异地交易,自然也就增加(jia)了不少风险,对于这些风险消费者(zhe)又该如何(he)规避呢?
河北石家庄的冯先生(sheng),在某网络拍卖(mai)平台看到一辆价格为36000元的二手车,平台信息显示该车合格证等手续(xu)齐全。经过一番对比后,当(dang)天冯先生(sheng)经拍卖(mai)以36000元成交。成交后,网络拍卖(mai)平台工作人员曾与冯先生(sheng)交涉,称此车存在过户风险,可以退款,但几天后又说车可以过户没有问题,并要求冯先生(sheng)尽快到其武汉分公(gong)司(si)提车。
一周后,冯先生(sheng)通(tong)过物流方式将(jiang)车从(cong)武汉拉到了石家庄,然后开始对车进行(xing)维修、喷漆等。按照(zhao)拍卖(mai)时的约定(ding),冯先生(sheng)应在拍卖(mai)成交后半个月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xu),但交易完成两个月后冯先生(sheng)才去办理(li),这时他发现车辆已经被重庆一家法院(yuan)查封了,无法完成过户。
冯先生(sheng)诉到法院(yuan),要求拍卖(mai)公(gong)司(si)解除成交确(que)认书,退还购车款36000元,并支付物流费1600元、车辆维修费1680元。
网络拍卖(mai)平台认为,自己(ji)在上(shang)拍这辆车的时候,车辆并没有被司(si)法查封,所以不存在违约行(xing)为。
法院(yuan)审理(li)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mai)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ding),拍卖(mai)人应当(dang)向(xiang)竞(jing)买人说明拍卖(mai)标的的瑕疵。
第六十一条规定(ding),拍卖(mai)人、委托(tuo)人未说明拍卖(mai)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xiang)拍卖(mai)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tuo)人责任的,拍卖(mai)人有权向(xiang)委托(tuo)人追(zhui)偿。
本案中,通(tong)过相关证据可以看出,网络拍卖(mai)公(gong)司(si)对车辆可能被查封的情况是(shi)明知的,但其工作人员向(xiang)冯先生(sheng)承(cheng)诺车辆没有问题,现涉案车辆因被查封无法办理(li)过户,故冯先生(sheng)有权要求网络拍卖(mai)公(gong)司(si)承(cheng)担违约责任。
在法院(yuan)调解下(xia),冯先生(sheng)与网络拍卖(mai)公(gong)司(si)解除成交确(que)认书,网络拍卖(mai)公(gong)司(si)返还冯先生(sheng)购车款36000元,但运输车辆的物流费和维修费由其自己(ji)承(cheng)担。
网购二手车 哪(na)些隐藏风险需警惕?
法官(guan)提示,消费者(zhe)通(tong)过网络拍卖(mai)渠道购买车辆,虽(sui)然价格更公(gong)开透明,可供选择的车型也更多一些,但随之而来的风险消费者(zhe)也要特别注意。那么,这种购车方式,又有哪(na)些隐藏风险需警惕呢?
由于汽车专业性很强,对于拍卖(mai)平台披露的信息,比如车辆的维修记录、事故情况、发动机(ji)异响等关键问题,消费者(zhe)一定(ding)要对车检报告中的专业术语向(xiang)拍卖(mai)平台进行(xing)详细询问了解,不要仅根据自己(ji)对字面的理(li)解想当(dang)然去判断,比如对事故车辆的严重程度,一些二手车平台和中介会故意模糊处理(li),仅描述为“车辆有过碰撞维修”,而实际(ji)可能是(shi)很严重的事故车。
由于网拍车很多都是(shi)异地交易,法官(guan)提示,消费者(zhe)在收到车后若发现车辆有瑕疵,要及时通(tong)过公(gong)证、录像等方式固定(ding)车辆现状,留存维修票据、鉴定(ding)费用等直接损失凭证,方便后期维权。同时,车辆一旦拍卖(mai)成交,要尽快完成过户手续(xu),避免遇(yu)到司(si)法查封、保险逾期等不可控因素,给自己(ji)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
(总台央视记者(zhe) 冀(ji)成海 黄一宸)